迟榕倏的怔住了。
吴清之说的是前些时日,他二人从金公馆逃出生天的次日。
彼时,迟榕只是闲得无聊,七分用心之外,是三分的烦闷。
她的确还未赚到什么大钱,一时之间,唯有画饼充饥,墨水笔潦草的画一块手表,先向吴清之许诺。
谁料,本是孩子气的举动,却教吴清之这般仔细的念念不忘着。
迟榕嘴唇蠕动,心中生出一股暖意。
于是沉默片刻,终是咧嘴笑道:“好啦好啦,给你再画一块就是了,等我发了工资,一定给你换一块指针可以走动的!”
他二人笑笑闹闹,午间的时光缓缓的流去,每日的光阴亦是缓缓的流去。
迟榕如今身兼二职,原是有些吃力和分身乏术的。
可她从小受尽迟二爷的敲打,歇后语像是贯口一般,天天挂在嘴边,头头是道,不争馒头争口气,老迟家可以养蠢闺女,但不能养懒闺女。
迟榕于是勤奋刻苦,悉心钻研,渐渐的,终于能将工作做得像模像样。
在此期间,迟榕何尝没有失误过,吴清之甚至扣过她的工资。
他自不是宠妻无度的那种丈夫,然,吴清之亦不以高高在上的态度指责她,办公时,更是会礼貌惯性的听取迟榕的想法,再将其中述职内容一一记下。
迟榕以前从不考究自己的名字,为何生作女子,不得蓉字,却得了一个木字旁的榕字。
而如今,迟榕却时常会想,迟老太爷为她取名为榕,徬清水则林木荫荫,大约乃是天意。
她竟真的阴差阳错的寻到一位良配。
是日,迟榕与吴清之晨起罢,正是梳洗时,只听得管家轻轻敲门。
那厢,吴清之已是西装革履的穿戴好了,开门毕,却见管家恭恭敬敬,奉上报纸一叠,信函一封。
“少爷,今晨可有什么特别想吃的?”
吴清之听着盥洗室内声音窸窣,于是笑道:“少夫人爱吃豆浆泡油条,油条外皮炸得酥些。”
管家乐呵呵的应道:“少爷这般仔细,我们这些做下人的,早就把少夫人的饮食爱好记在心里了!二位只管桌上见餐罢!”
吴清之闻言,腼腆的点了点头,遣人去罢,方才将那报纸摊开,细细的阅读起来。
晨报头版,一如既往的印着黑色大字,甚为醒目。
女伶冯晓曼销声匿迹,粉钻竟易他主!
新闻题目用词夸张,却是所言非虚的。
从前,这天价粉钻被拍下之时,亦是如此。
媒体无心,唯有喉舌,无论是老板乞丐,一旦被印成铅字,就是娱乐至死。
要大张旗鼓,要反复利用,要以一个人的瞩目换利,再以此人跌下神坛作为笑柄。
吴清之看着那头版新闻,自言自语道:“不过是一枚粉红色的晶石罢了……竟能左右人伦,当真是个奇异的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