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算不好?”
吴清之闻言,眉骨优雅的挑起,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
“他不好,我的生意才能好。”
吴清之是个常年挂着笑脸的,蒋孟光侍奉左右久已,最是知道他的脾性。
所谓陌上颜如玉,公子世无双,这般的佳话,表面上夸一夸吴清之那标志的脸,却是很合适的。
可一旦撕下那张俊美的外皮,那里的,藏着的是什么,总归是比饿狼胃口更大的东西。
笑里藏刀,有仇必报,大抵便是如此了。
蒋孟光微叹一息,只得凑上前去,压低了声音,道:“探子来报,说是曹少爷如今身无分文,又缺钱治病,只怕是要被逼着卖血去了……”
吴清之略略睁大了眼睛,嘴角却仍是上翘:“这怎么行,他的血,莫要凭白无故的祸及旁人!”
吴清之一面说着,一面慢条斯理的挑选着桌上的糖水,念及迟榕喜食酸味,遂瞥见一碗陈皮红豆。
约莫是糖水有些太凉了,那瓷碗上蒙着霜雾,吴清之甫一拿起,触摸一二,便又放了回去。
只听得他低笑一声:“下次别买这么冰的,迟榕吃不得,放温了我再来拿。”
“行了行了,知道你有小娇妻,可向我哥俩别炫耀了,下次一定!”蒋孟光斜了吴清之一眼,“说正经的,你要拿他怎么办,既是质子,总不能任由曹少爷自生自灭。”
吴清之风轻云淡道:“他不是有一颗价值连城的粉钻吗,卖了,就有钱治病了。”
再看那碗糖水,瓷壁上的霜雾渐渐凝聚,融为水珠,似一行清泪般的流淌而下,印着一道泪痕。
“曹爱民,的确是个可怜人。”吴清之叹道,“何人不望求仁得仁呢,我亦是如此。”
他探出一指,轻轻拭去那瓷壁上的水痕,眼光晦暗不明,“孟光,是时候教钱庄的人,催得紧些了。”
“还有,切莫忘了,要与报社的人打好关系,毕竟,那是广而告之的喉舌。”
言罢此话之时,吴清之已然捧着糖水,行至门边,正欲离开。
他捧着糖水的样子仿佛献宝似的,小心翼翼,生怕泼洒了分毫,教那凝起的皮子皱了褶子。
迟榕吃东西,有一种幼儿的爱好,不放过任何一碗粥水的皮面。
迟榕不曾说过,只是朝夕相处,一日三餐,吴清之早已记在心中,不会忘怀。
蒋孟光点了点头,脸上再次露出插科打诨的嘻笑:“广而告之是罢,我记下啦!”
吴清之笑意盎然:“这粉钻首次亮相卖出,便是大张旗鼓的,此次易主,又哪有不宣传的道理。”
话毕,便是再无言语,直捧着那糖水走了。
吴清之回了办公室,但见迟榕四仰八叉的躺在椅子里,姿态很不优雅。
于是失笑道:“新同事,领导不过离开尔尔,你就没了正形,该如何作罚?”
谁料,迟榕闻言,竟是理直气壮的回应道:“吴老板,请你好好的看一看手表,现在是午饭的点钟,是我的自由时间,你无权干涉我的坐姿。”
迟榕得了便以还卖乖,吴清之见此情形,却是不恼,只将瓷碗轻轻的置于案上,复又在她身侧坐定。
“我的手表洗坏了,”吴清之信手点住腕心,笑说,“我夫人画给我的手表,如今洗手洗掉了,我得请她重新画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