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自打沈要挂断了电话,萧子窈便再没有离开玄关半步了。
晚间不知几时许,十月寒秋风起,森森吹动门外一盏水滴似的门铃,如月下鬼敲门,森森的鬼气,森森的肃杀之夜。
郝姨早已下工了,公馆上下便只剩她一个,没人看着她,她却也学得乖了起来,好好的穿着毛袜子,也好好的穿着鞋,又披了一件貂皮风氅御寒,一副分分明的、贵女的派头,却是孤零零的蹲在玄关之后掩面发呆。
——那模样,就如一条可怜兮兮的、毛茸茸的宠物小狗似的,无处可去也了无所依,所以只有乖乖的等在门后,等她的主人回来,然后,抱紧她。
其实,有些时候,就连萧子窈自己都搞不明白。
她与沈要,究竟谁是谁的狗。
她幼时曾经也有养过狗,却并未养得太久,大概几天、还是几月?她记不得了——总之,那是萧大帅特意牵回府来供她开开眼见的德国军犬,是洋人坐飞机带来的珍贵礼物,有服役番号,轻易小瞧不得。
“爹爹,这条狗好大只,耳朵还是尖尖的,又没有尾巴……爹爹说过的,要想看一条狗的心情如何,就要看它的尾巴摇不摇,可它根本没有尾巴,我判断不出来!万一它不开心,忽然咬我怎么办?我害怕。”
萧大帅听她如此这般,便笑道:“这种狗名叫杜宾,生下来不久就要把耳朵和尾巴割掉的,你只当它是寻常的犬只便是了,再用爹爹教你的那套法子去驯它,一定会没事的。”
萧子窈听罢,于是默了片刻。
是时,她只管藏在萧大帅的身后,又见那黑漆漆的大狗动一动耳朵,眼光灼灼,漆亮如镜,却是明明白白的盯紧了她去,像盯住一头猎物,却又没有吃人的架势。
她仍是怕,却也仍在坚持,不肯退让分毫,狗盯她,她就盯狗,四目相对,谁也怄气,谁也不服。
谁知,半晌过去,最终竟是那军犬败下了阵来,于是一歪脑袋、鼻子再轻轻一抽,忽然就呜咽了一声,便趴在地上等她来摸了。
萧子窈立刻大喜。
“爹爹!我赢了!我不怕它,它就怕你了!”
可萧大叔爱却只是笑。
“这哪里是它怕你,分明是它让着你罢了。你去摸摸它吧,它肯定是喜欢你的。喜欢你,所以才让着你。爹爹看得出来。”
她那时好开心,于是蹦蹦跳跳的从萧大帅的身后跑了出来,又抱住那条狗,小声附耳同它说道:“不痛不痛,以后你跟着本小姐,就再也不用受割耳断尾之苦了。”
她不过无心一语,却奈何,在人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有些话千万不能乱讲,唯恐一语成谶。
再之后,萧子窈便经常同那军犬待在一块了。
那么护主的一条大黑狗,但凡有人靠近萧子窈身侧半步,它都要站起身来冷眼盯上此人许久,也不叫嚷,就只是盯着——倘若来的是家中的亲眷,或是府中伺候的下人,它便会盯一会儿又百无聊赖的坐下去,有时是坐在角落里,但大多时候都是坐在萧子窈的脚边。
它应当是很喜欢萧子窈的,因为萧子窈也很喜欢它。
帅府有规矩,萧大帅也有规矩,食不言寝不语,饭桌上所有人都要端正,狗也要有狗的规矩,狗不可以混进人的桌下捡甜头吃——他一向军令如山,人与狗无一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