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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0章 六月飞雪(五十二)花瓶摔落碎满地(2 / 2)

“你知道?”赵怀月惊讶道:“在哪儿?”

“就在北面的后门附近。”白若雪带着他往后门走去:“凶手还在那边特意留下了一个记号。”

来到北面后门,白若雪先说道:“这扇门今天有人打开过,凶手很可能就是从这里逃走的。”

“来人!”赵怀月唤来一队侍卫:“马上搜索附近区域,任何可疑人员都不要放过!”

侍卫立刻奉命而去。

“凶器在这儿。”

赵怀月跟着她来到了那张桌子前,看到了插在桌面上的匕首。

“锋刃上还带着血迹,应该就是这把了。”赵怀月轻轻一跃,脚尖垫在桌边将匕首取下:“插得还挺深,凶手非常用力。”

白若雪取出一块帕子裹住匕首柄,然后拿起来仔细看了看锋刃:“看起来这匕首削铁如泥,可吹发立断。”

赵怀月立刻从自己头上拔下一根头发,将锋刃竖起来后扔了下去,头发落在锋刃上瞬间断为两截。

“果然是把绝世神兵!”

白若雪忽然想起了乔大同的死因:“我记得杀害乔大同的凶器就是一把极为锋利的匕首,并且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找到,莫非就是这一把?”

“很有可能。”赵怀月看着桌子上那个鲜红的“翁”字,猜测道:“当初乔大同的画上也留下了血字,这次又出现了,我不相信这两者之间没有关联。”

“那我明天就去乔家,让乔山鹰认上一认。”

“如果真的是同一把凶器,这就说明这两起凶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他的目的就是为夏、章两家的冤案向乔大同和翁益友复仇。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何刚才在‘薄柿’阳台上会举行祭奠仪式。”

白若雪拿起一片散落在地上的花瓶碎片,皱紧了眉头。

“怎么了?”赵怀月见她看碎片全神贯注的样子,问道:“这碎片有问题?”

白若雪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殿下认为,这个花瓶是因何而打碎的?”

赵怀月围着桌子看了一圈,答道:“依我看,应该是凶手写完字之后,将匕首插上去的时候不小心碰倒了。花瓶落地之后摔碎,才会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白若雪扬了扬手中的碎片道:“可这样一来,花瓶似乎摔得太碎了。”

赵怀月对着地上的碎片扫视了一遍,果真如此。

“这桌子距离地面不过三尺,花瓶落地怎么可能会摔得如此七零八落,连一块大一点的碎片都找不到?”

白若雪又走到二丈以外捡回了几块飞溅出去的碎片:“殿下你看,从桌上滚落的花瓶,摔碎后的碎片竟能溅出如此之远,太匪夷所思了!”

“花瓶摔得这么碎、碎片溅得这么远,难道凶手并非是失手打碎花瓶的,而是故意将花瓶高高举起之后再砸碎的?”

白若雪赞同道:“我也觉得凶手是故意将花瓶砸碎的,而且是砸在了桌子上。”

“为什么?”

“殿下请看桌子上。”白若雪指向桌面上残留的鲜花道:“如果花瓶是摔碎在地上,碎片或许有一部分会溅到桌面上,但鲜花是绝对不可能飞这么高的。况且桌面上散落的碎片也太多了一些,地上溅不起这么多。”

赵怀月想了想后,取出了一块帕子将碎片往两边拨开,地上清出了一条通往桌子的路。

白若雪走到桌前将桌上的鲜花捧到一边,俯下身子仔细检查起来。

“殿下,看这里!”她用手在桌子边框出摸了几下,嘴角露出了笑容:“看来我所料不错!”

赵怀月伸手向白若雪刚才摸过的地方摸去,果然有一处小小的凹陷:“凶手故意砸碎花瓶,那一定是为了掩盖什么东西。可到底要掩盖什么呢?”

“会不会是为了隐藏某种碎片?”白若雪推测道:“有可能凶手在写血字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身上某种东西,而残留下的碎片会暴露凶手的身份,不过这种碎片非常难清理干净。像之前叶家那起案子,叶青蓉的手镯被砸碎之后,叶玄桐打扫了好几次都还有所遗漏。凶手那个时候急于脱身,根本就没有时间再去打扫碎片,于是就砸碎花瓶用来掩盖那样东西的碎片。”

“那我们将这些碎片全部带回去,让萸儿试着还原一下。拼完之后就知道究竟多出了什么东西。”

“可是我有一个很大的疑问。”白若雪看着写在桌面上那个鲜红的“翁”字,说道:“凶手写下一个字的意义是什么?”

“大概是为了宣示自己成功手刃了翁益友、复仇成功吧?特意还把刀子插在字上,凶手当时的心情一定很激动,毕竟等了整整十二年。”

“可是既然要宣示复仇成功,为什么不直接在隔间中写下血字,而要特地将凶器带出、再在这里浪费时间写上血字呢?”白若雪百思不得其解:“凶手在隔间的时候,弄出了这么大的动静都没人发现。他却要冒着被人发现的风险,在这里做这么复杂的事,这怎么因为说不通啊。”

她向两侧看了看,继续说道:“西面过道是紫烟楼住在三楼的姑娘往返隔间的通道,而东面的楼梯则是通完二楼的包间。虽然这两处地方平时经过的人不算多,但是并不代表没有。凶手那个时候身上应该沾到了不少血迹,在这里写血字、插匕首不说,居然还砸了花瓶。要是惊动了附近的人,这不是自掘坟墓么?如果之前的假设是对的,那么凶手砸花瓶是为了掩盖某种碎片,这就说明凶手犯下了很严重的失误。从上一起案子来看,我很难想象凶手会做出这种蠢事。”

赵怀月沉吟片刻,这才说道:“凶手之所以不在隔间写血字,而一定要在这里,我想他一定是有不得已的原因。一种可能是他之前刚刚杀完人,情绪过于激动,将准备留下血字一事忘了;又或者是逃到一半之后,才临时想起要留下血字。”

“另一种可能呢?”

“凶手没时间,必须尽可离开隔间脱身。”赵怀月说道:“这就可能与他从命案现场逃离的手法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