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文太再要了一杯长岛冰茶,与其同时酒吧内响起了《加州梦》,气氛倒是很浓重,只不过他们的心情太失落,无法开心起来。”
“我始终觉得这宗案件疑点重重。”
叶枫想着或许有更好的线索,于是假装配合对方的疑惑:“有疑点?说来听听。”
犹文太郑重其事地说:“自从案发以后,我们警方已经派出了水警与陆警以及空军,可是仍然没有找到死者的尸体。
按道理来说,一副尸体无论藏在哪里,总会有人发现,但是目前来说,仍然没有任何的消息传出来。我们已经将悬红提高至700美元,但还是没有任何的进展。”
叶枫若有所思地说:“找不到死者的尸体始终是缺乏很重要的说服力,哪怕我们充分掌握了被告的杀人动机以及其他的证据。
但是我们找不到尸体,就会一直被辩方以此为借口持续攻击。到时候陪审团一旦接受辩方的观点,找不到尸体代表死者仍然活着,疑点利益一旦归于被告。
这宗案件算是起诉失败了。也不是证据不足,只是最重要的证据不见了,哪怕是再充分的杀人动机都无法打动陪审团。”
犹文太支支吾吾地说:“其实……我觉得有一件事很奇怪,当天谬罕默德被逮捕的时候,声称要通知自己的律师,可是我那天找了其他的借口不给他打电话,直接带了他回警局。
没多久,他的律师就找上门了。他根本就没有打过电话,他的律师怎么会预知未来那样,懂得来警局找他呢?”
叶枫刚刚想说:“说不定他是事前就通知了他的律师……不对,他的代表律师可是辛胡可。
那就是说,很有可能他是杀了人之后通知辛胡可,接着对方便为他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然后就约定了时间在警局碰面!”
犹文太一口气就否定了这个假设:“不可能的!虽然她一向是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大前提,我并不相信她会明知道对方杀了人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为他辩护。这件事一定是一个巧合。”
叶枫突然想起与辛胡可一起度过的那个晚上,不禁心软了。
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跟对方发生过什么,但是他只能相信她了:“也对,她不像那样的人,毕竟她是非常专业的。”
犹文太无奈地说:“其实呢,经过我们的调查,我们发现了死者其实一直都有婚外情,她有写日记的习惯,证物已经上交给法庭,列为P1证物。”
叶枫也跟着说:“是的,不然我也不会在作开庭陈词的时候,指出这是一宗因为感情纠纷而引起的婚内谋杀案。
我试过找死者的情人出庭作证,可是对方不答应,就算我向法庭申请将他列为控方的首要证人也是于事无补。
在民主制度的国家里,就是这样,对方不愿意,哪怕他是再关键的证人也不能违背他人的意愿。民主制度有时候还挺浪费时间的。”
犹文太建议着:“要不,我们再去找他吧,我真的不希望让那家伙因为找到非常合理的疑点就轻易脱罪,这样对死去的人是非常不公平的。”
叶枫像看着怪物那样:“喂!她可是你的爱人!要是让她知道你极力调查这宗案件,还帮忙劝控方证人出庭作证,一定会气死她!
说不定她会因为这个跟你闹分手呢,公义固然是很重要,但是感情的问题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公义牺牲爱情,似乎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