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他连陈薇也没见到。当他钻过枪花那狭小的门脸后,唯一见到的熟面孔——还不如说是熟背影——是那个坐在角落里的红发男人。他桌上的饮料与餐点与前次如出一辙,服装坐姿与笔记本的角度也分毫不差,每个细节都像是昨日重现。只有他的头发看起来更缺乏打理了。从他敲打键盘的节奏里,罗彬瀚依稀听出了几分坏心情。
没必要去惹一个正怀着火气忙事的人,因此罗彬瀚蹑着步子绕到柜台边,先敲了三下门,可是没有回应。他又研究了一下那个把手,没找到任何疑似锁眼的结构,而当他试着伸手去拧动时,休息室的门也就这么轻轻松松地打开了。
室内没有人。昨天他和陈薇坐过的地方已被收拾好了,床上散落的书似乎也还是那几本。那个华丽的胡桃夹子却被好好地安置到了床头。罗彬瀚冲它摆摆手,又把脑袋缩回门外。
那个曾经仔细打量陈薇的女孩今天没来,只有红发男人独占店面,看起来还十分心安理得。罗彬瀚无所事事地站在柜台前偷瞟他,心中幻想起一些离奇的情节:也许这个红发男人就是他要找的隐居剑仙,他每天都佯装成客人坐在这里,用那台笔记本电脑和宇宙中的庞大势力互相交流,并且还顺便和陈薇串通好了一出针对他的恶作剧。他表面上是个社恐的老外,而实际上却演技超凡,随时能扮成另一副样子——不然何以解释他那口流利标准的?一个整天不跟人说话的老外可不能把发音吐得那么标准。他准会在罗彬瀚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练习。另一种假设是那头红发和白皮肤都是伪装,他实际上是个本地剑仙,只是想找个理由不和别人说话。这没有什么不可能,要是荆璜能够逃避和陈薇说话,肯定会自愿为此变成一只鹈鹕。
怀着种种漫无边际的想象,他在柜台上给自己倒了一杯可乐,然后慢吞吞地走到红发男人桌边。当他靠近到三米以内时,对方已经半合上电脑,用警觉的眼神打量他。罗彬瀚没有表现出一点尴尬,而是笑眯眯地在旁边坐下了。
“还记得我吗?”他口气愉快地问。
红发男人大概并不愿意回答。可是罗彬瀚持续不动的笑容与凝视肯定叫他明白对方不会放他一个人待着。他非常勉强地点了点头:“你想要什么?”
“我看你经常来这儿。”罗彬瀚说。
“偶尔来,但我可没进过里边。”
这下罗彬瀚知道对方确实还记得自己。他继续用那种热络得如同老朋友的语气说:“我是这儿的员工的朋友。你懂的,昨天那个女孩带我进来的。她对我就是这么好说话。”
他知道自己此刻脸上露出的假笑定然颇为惹人嫌恶。不过,说来很有趣,他发现内向寡言的人总是吃这一套。那不是说他们能成为交好的朋友,而是这种人总不愿意去费过多力气打发一个无耻的纠缠者。他们会倾向于逃避,把视线投向遥远的天际,或是不可企及的出口。他们的思想既已逃向幻想中的清静之地,嘴巴反倒会在无关于己的事情上松一些。
果不其然,红发男人只是盯着他看了几秒,就像要躲避一滩秽物似地快速转开,并把墙上的一丛纸玫瑰视作了新的精神家园。
“我有点好奇这家店的老板是谁。”罗彬瀚视如不见地说,“这家店开得……你瞧瞧这布置。怪好笑的。我听说老板是个只会撒钱的公子哥。”
“不像。”红发男人冷冰冰地说。他努力在语气里表达出对此类流言蜚短的厌恶,不过做得很生硬,足以说明他生平不常遭遇这样无礼的事。
罗彬瀚故意在脸上显出不信的神情。这点额外演出实际上并无必要,因为对方根本没看他。不过他轻佻怠慢的语气准没有放过对方的耳朵。
“有哪里不像?”罗彬瀚说,“这人一看就是个没什么本事的富二代,成天想入非非,还自以为挺有个性的。嘴里喊着自己要独立创业,然后就大把大把地花家里老头的钞票。当然,先是搞些时髦又没用的产业,最后一败涂地,还假装自己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有钱人家的小祖宗嘛。根本吃不起任何苦头。”
他发出嫉恨又不屑的啧声。红发男人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这是个即便店主不在也会自觉付账买单的人,自然而然是个正直而讲求秩序的人,或者跟店主关系不赖。罗彬瀚瞧出他呼吸急促,知道这位常客已经被他激怒了,很快就要吐露一些关于店主的辩护之词。
“如果你觉得人人都像你一样无事可干,”红发男人不冷不热地说,“你可以去看看他的货车,每天凌晨四点半就会开过来。他搬货的样子可不如你像个……你说的什么来着?‘有钱人家的小祖宗’。”
罗彬瀚咧嘴笑了起来。一半是为了继续撩拨对方,另一半则是出于诡计得逞的真心得意。“每天四点半!”他说,“难道你每晚这个时候都在旁边盯着他?还是你听他这么跟你诉苦?”
“他没跟我说过,”红发男人用压抑火气的语调说,“但我就住在这……”
罗彬瀚全神贯注地等着他的下文,如同渔夫把着自己浮漂沉落的鱼竿。他已经预感自己即将得到收获,可事情偏巧就是那么不顺利——店门在这时被推开了,走进来的是个高高瘦瘦、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
新客人的出现立刻打断了红发男人的证词。更糟的是,某种惊醒的神色随之浮现在后者脸上。他的嘴唇紧紧抿住,疑心重重地打量着罗彬瀚。那个靠撩拨肝火编造出来的陷阱已然被识破了。罗彬瀚知道自己今晚再也不能从他口中挖出什么消息,而要是他不马上滚远点,没准对方还会叫警察来呢。
他多少有点恼恨地望向那个坏了他好事的不速之客。可是一等他看清对方的长相,脸上的表情便也僵硬得像刚才的红发男人。他快速而无声地起立,走向距离红发男人最远的一张桌子。穿着黑色衬衫的中年男人紧跟着向他走来。当他在罗彬瀚面前坐下时,罗彬瀚已调整好了一张略微带点愧疚微笑的合适面孔。他稍稍挪了下位置,让新客人的身体挡在他与红发男人之间。日后的机会有得是,他在心里想,最好少让那红发看见自己变脸。
新客人也用柔和的、经过恰当控制的神态望着他。这是一张饱经沧桑的面孔,干瘦多皱,泛出不健康的焦黄色。大体来说,这张脸放到一位久经风霜的农民,或是一个身无分文的拾荒者身上都很合适。只有他的眼睛显露出不同寻常的精明与冷酷。对于性格软弱的人而言,要和这双眼睛对峙将是件备受煎熬的事。
罗彬瀚正面对着这样的一双眼睛。不过此刻他没有受到什么煎熬,因为归根到底这不过是双肉体凡胎的眼睛。他的思绪已经飘出去很远,而表情和姿态都恰当地表现出谦恭。他的一部分思想在静静计数:
一、二、三、四、五。
他缓缓地低下头,避开目光的接触,如同猫科动物在表示友好和顺服。然后他轻轻地拨弄了一下自己装着可乐的杯子,仿佛正为眼前的场面感到不好意思。透过杯子的倒影,他能看见对方也摆出了宛如慈父般宽容理解的神态。
他明白对方在等他开口,而场面气氛也已经差不多了。于是他叹了口气,温顺地、近乎是腼腆地微笑着说:“我还以为至少得要一个星期呢。”
那代演慈父角色的人朝他轻轻点了一下头。或许是长年累月的人事工作使此人变得更善于拿捏姿态。罗彬瀚可以准确地读出他想要表示的意图:对胡闹行为的批评、对游子归来的欣慰、对冷静应对的赞许。一个人竟能在举手投足间表达出如此繁多的态度,罗彬瀚真想给他拍一段录像以备研习。
“回来了。”他说。
罗彬瀚跟着说:“回来了。”
对方把干瘦的手搭上他的肩膀。罗彬瀚放松了那里的肌肉,好让对方安抚般地轻拍。那态度终于令对方满意了,他向罗彬瀚说出一句玩笑式的问候:“非洲丛林里怎么样?”
“不如这里精彩。”罗彬瀚说,“那的日子太单调了。要什么没什么。生意,钱,夜场,什么都没有。太闷了。太无聊了。我发现没了这些我过日子可是一点意思都没有。说真的,非洲到处都光秃秃的,咱们这儿才是个找刺激的好地方呢。”
他们一起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