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宋志超给欧阳靖设计出来的合同也和投资有关。准确地说,宋志超给了欧阳靖一个浮动式的分红方式---没有底薪,只有分红!
打个比方:
欧阳靖负责投资一个亿的项目,如果这个项目利润达到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三千万的话,欧阳靖可以分得三十万;利润达到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五千万,欧阳靖可以分得五十万,利润越大,他分得的就越多。
另外有一点很重要,如果投资亏损,欧阳靖将要担负主要责任,对于亏损的程度,会有相应的惩罚制度。
说白了,宋志超为欧阳靖制定的这份合约,简直就是“赏罚分明”的浮动分红模式。
当然,和罗拔臣的合约一样,上面也说了,如果欧阳靖不敢挑战这份高薪的话,那么也可以选择之前和宋志超签订的合约,拿着底薪,和低分红,继续做投资人。
脑瓜疼啊!
欧阳靖也使劲儿敲着脑门。
……
相比罗拔臣和欧阳靖这些本身就善于投资理财的专业人士来说,傅家俊,刘德铧,周星池,以及戚万达,朱富贵,黄才伦,罗师傅和毛友旺等人,他们的心思就各不一样了。
对于傅家俊这位阔少来说,他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接到一份“卖身契”,上面清楚地标明,如果傅家俊想要掌控魅影娱乐,就必须在作为股东的同时,担负起魅影娱乐发展的重任,充当魅影娱乐的“职业经理人”,制定未来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投资方向。
括弧---如果傅家俊不愿意担任这份重任,也可以选择放弃,只是从今往后他不再拥有对魅影娱乐的管理权,只享受利润分红。
说白了,宋志超用这份“职业经理人”合约,直接对傅二少下了最后通牒---管理权,你要是不要?
我要个头啊!
你这个阿超好够奸诈的,想要罢免我的权力就早说吗,还搞这一套。
傅家俊当然不是真的埋怨宋志超,他也知道,如今魅影渐渐壮大,自己的确不能再把这个公司当儿戏了。还是放手吧,让真正懂得娱乐管理和经营的人来打理。
再说了,他傅二少还要继承家族事业,哪有心思在娱乐公司上面?所以,傅家俊当即就提笔写了:放弃!
……
与傅二少主动放弃魅影娱乐的经营权相反,刘德铧和周星池则毫不犹豫地在合约上签了字。
原因很简单,合同上面写的明明白白,作为魅影娱乐的“职业经理人”之后,他们有权拍摄自己喜欢的电影,有权掌控想要拍摄的娱乐项目,准确地说,他们是演员,是大明星,现在宋志超给了他们权力,可以让他们放手一搏,做导演,做投资人,这对于他们来说,诱惑绝对是无限大。
……
与刘德华,周星池一样,毫不犹豫就在这份“卖身契”上签字的还有戚万达,朱富贵,黄才伦,罗师傅和毛友旺五人。
对于他们来讲,本来公司就不是他们的,他们本来就是高级打工仔,而现在,宋志超列出的这份“职业经理人”合约,看起来很苛刻,却与他们的实际利益挂了勾,尤其自己经营的越好,就赚取的越多,何况,宋志超“股权分红”这一招,堪称必杀技,直接击中了所有人的心。
当然,除了这份合同之外,宋志超私底下与戚万达,朱富贵---尤其朱富贵等人的关系不同寻常,因此就算他们不签约,以后的荣华富贵也不会亏了他们。
……
看着一帮人拿着“卖身契”表情各异,作为“看客”和“围观群众”的黎炳强,杨守城,以及罗永辉三人,禁不住心生感叹。
虽然不知道大家手中的合同具体有什么不同,但是看大家的表情已经知道了,这帮人已经被宋志超吃的死死的。
可以说,他们算是彻底见识了宋志超这堪称“紧箍咒”般的驾人术。
不过,马上三人就警醒过来,宋志超绝不会无缘无故邀请他们来观看这样的“表演”,其中一定有什么目的!
尤其那罗永辉,自从和宋志超交手失败之后,就反思过,得出的结论是,宋志超从不做无用之功,也从不打无把握之仗,他每做一件事儿,都会有他深刻的目的。
那么这一次,宋志超要对他们三个人做什么呢?
罗永辉心中突然忐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