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两天,同学们的讨论话题基本上都围绕在这次考试的试卷上,无非是说哪题难,哪题不会,哪题没做,哪题不懂……
朝阳看着他们激动的样子,不禁笑了出来。想当初自己也曾经跟他们一样,每每考完一次试,心里都惴惴不安,又激动又期待,但更多的却是担心。
她记得上初一的时候,有一次数学考试,她愣是从头到尾都不会,看那些代数方程式,恨不得把试卷撕掉,也就是从那次开始,她才渐渐被同学们熟知的。别人眼里的第一和倒数第一,那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林晨晓满脸激动地侧着身子说,“听说今天中午成绩就能出来,啊啊,也不知道能考几分,估计这次我要垫底了。”
班里乱成了一锅粥,像菜市场一样,吵的很。不仅是三班,整个楼层都很吵。朝阳正在纸上画一只狗,那是她房东家养的一只小藏獒,非常可爱,经常去她家里串门,她也特别喜欢它。
林晨晓见她没反应,就凑上去看她在做什么,这一看可把她大吃一惊,“哇,阳阳,你会画画儿啊,画的这么好,跟真的一样呢。”
朝阳见她大惊小怪地,头也没抬地说,“嘘,低调低调。”
前世她曾用将近一年的时间学习速描和水墨画,有一次学校艺术比赛,她画的一幅山清水秀图还得到二等奖,对于她这样非专业的人来说,这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林晨晓嘴巴张的老大,她认识的朝阳可不是这样子的,在她心里朝阳应该是沉默的、胆小的、自卑的,甚至说一句不地道的话,她是什么都不会的。
可是现在,她一次次展现出不一样的自己,有的时候她都在想,朝阳是不是灵魂被附体了。她这样想着,转头呸了两声,怪自己乌鸦嘴。
上课铃声响起,数学老师王培之从外面走进教室,路过窗口的时候,他情不自禁地看了一眼朝阳,眼神中带着难以置信,同学们自然注意到了这点,纷纷交头接耳说,“看来这次她又考砸了。”随后就是一阵接着一阵的哄笑声。
“安静安静!”王培之拿着黑板擦在讲桌上敲了两下,白色粉尘哗哗地落在第一排同学的课桌上,他视线瞥向坐在窗边的朝阳,“都笑什么?”
王培之今年大约三十五岁的样子,为人很严肃,两宇之间因为长期皱着眉头而留下一道“川”印,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同学们果然都闭了嘴,抬头挺胸地看向讲台。
“你们还好意思笑,考的那么差,有什么好笑的?那么简单的一道题,竟然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错了,平时让你们细心细心,一到关键时候就给我粗心大意!你们是不是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
同学们异常地安静,所有人都大气不敢喘,生怕老师一不高兴把火气发到自己身上,那个时候的学生怕老师甚至超过怕自己的父母。
朝阳趴在桌子上,翻看以前做的练习题,忍不住想笑,有时候她自己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前世从小学到初中的成绩那么差,到了高中却能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其实归结到底,主要还是因为当初学习不够认真。
王培之还在滔滔不绝的训着,一节课差不多已经过去了一半,这才松口说道,“好了,开始上课吧,中午成绩会公布在宣传栏上,到时候你们自己去看看,看了之后看还能不能笑出来。”
一上午的时间班里的气氛都很压抑,每个人的心情都很复杂,好不容易熬完四节课,所有人都忍不住叹了口气。
贝多芬的《致艾丽丝》像往常一样从广播里婉婉流转,但此刻听起来却是那么的悲伤。朝阳和林晨晓打完饭菜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平时话痨子的林晨晓此刻变的非常沉默,也难怪,上午的四节课,老师带来的都是坏消息,心情能好起来才怪。
“我们能坐这儿吗?”王卓婷端着饭盒看向朝阳,脸上的笑容和别人的严肃形成强烈的反差,“没位置了。”
朝阳抬头,视线从她脸上扫过,似乎每次和她碰面,成绍洋都会在场,这到底是巧合还是有意?不过有一点她可以确定的是,王卓婷喜欢成绍洋。
“坐,请坐。”朝阳露出一个标准的笑容,脸上的丛容和淡定,连林晨晓都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朝阳和林晨晓并排坐着,王卓婷和成绍洋坐下时,成绍洋恰巧坐在朝阳对面,以至于朝阳一抬头便能看见男孩儿帅气的脸。他的皮肤很白,黑色短发修剪的十分整齐,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干净整洁而且精力丰沛,简单的蓝色校服T恤,穿到他的身上就像大牌服装,活脱脱的衣架子。
朝阳的视线在他们两人身上扫了一圈,笑着说道,“男才女貌,你们很般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