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他学乖了,没有把那两个人给吵起来,他还记得前一天唐绣瑾分配的分工,便决定先去寻些食物来,反正他们在这座小小的岛礁之上,最为稀缺的也就是食物了。
宋凌云先是在海岛之上寻觅了一圈,昨天海岛上面的鸟蛋都被他给捡光了,那些长毛畜生们也基本上都学乖了,知道这座岛上有危险,就不肯再飞过来,宋凌云找了一圈,连一个拍翅膀的海鸟也没看见。
太阳彻底升了起来,宋凌云眯着眼睛看了看日光,暗自算了一下时间,不免有些心焦。
和外来户厉明昕不一样,他是土生土长的北河岛人,自小就在水里长大的,对这一片的水域十分熟悉,虽说说不清楚自己现在是流落到了哪个岛上,但是其实他在顺着洋流飘过来的时候,曾经非常认真的估算过这里的距离,离岸边不过数十海里而已。
他和厉明昕不见了,势必会引得朝堂震怒的,如果有心人稍微留意一下,这时候也该派着船寻过来了,可是为什么他这两天里内,连一艘渔船也没有看见?
宋凌云怀疑,昨天已经有船来过他们这边了,只不过他们几个忙着寻找食物或者已经歇息下了,就没有被路过的渔船发现。
看来还是得跟他们排一下班,安排人留意着外界的情况,宋凌云暗自想到,然后一个猛子扎进
了海里。
如果说厉明昕是费尽千辛万苦才带着唐绣瑾飘到这座海岛上的话,那么这点程度的漂流对于宋凌云来说根本就不算事。
作为一个北河岛人,即便他很少有什么野泳的经历,对大海也是不陌生的。更何况,宋凌云其实是一个水中善将,如果不是他担心体力不支出现危险的话,他甚至可以独自一人游回去。
宋凌云扎入海水之后,脚下稍微一蹬,就沉进了水底,随后,他在水下睁开了眼睛。
海岛附近的海水并不深,但是因为海水之中漂浮的生物太多,他也看不了太远,为了防止海中潜在的鲨鱼的袭击,他只能在浅滩处游走。
首先被宋凌云盯上的,是在海中慢慢挪动着身躯的几个贝壳。
在海中要想抓到鱼的话,无异于天方夜谭,人类游泳的速度再如何快,也不可能跟鱼相提并论,但是这种在沙滩上慢慢挪动身躯的海蟹、海虾与贝壳,却没有那么难抓了,宋陵云只在水中扑腾了几下,就很迅速的抓了好几只贝壳类的生物,他拿着一个布皮扎成的简易布口袋,把那些东西都装进去,然后在肺里的氧气耗尽之前,游上了海面。
看来今天可以带着唐绣瑾吃些海鲜了。
宋凌云想到这一点,嘴角忍不住浮现起一抹笑意,被他自己发现之后,脸上又迅速的归于平静,他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带着那些东西满载而归。
这已经是他们流落到荒岛上的第二个白天了,岛上的一般食物都被这三个人寻觅一空,他们不得不把目光瞄准了海域。
等宋凌云回来的时候,唐绣瑾和厉明昕也已经起身有一阵子了,大陈国本来就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唐绣瑾和厉明昕虽然身份尊贵,不用下地劳作,但是也非常亲民的保持了这个生活规律,如果不是因为太过劳累的话,他们一般来说不会随意打破。
看到宋凌云回来,唐绣瑾习以为常
的对着他点了点头,然后顺手接过了他手上的那个布口袋。
在这一瞬间,宋凌云忽然有了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就像一个外出打渔归来的捕鱼人一般,家中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妻子,靠着他打出来的那点口粮过活。
这种感觉来得非常迅速,然而他来无影去无踪,还没等他彻底发展成一个深重的念头,就被宋凌云及时掐灭在了摇篮里。
等唐绣瑾拿着里面的食物转过身去之后,宋凌云的目光才跟随上了她的背影,他正打量一件商品一样,把唐绣瑾上上下下仔细的打量了一圈,等看了个够本,才心满意足的把目光收回。
他想,就算要娶,也该是娶回家做大夫人,哪有像那些贫困潦倒的渔民的道理?倒是和厉明昕那个没出息的小太子一样了。
他正在神游天外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唐绣瑾唤他的声音,连忙回过神来,过去一看,原来是唐绣瑾从来没有处理过海鲜,不知道要怎么收拾那堆贝壳了。
一般的贵公子当然从来没有做过饭,但是宋凌云小时候带着弟弟在海边玩,曾经亲手帮他处理过这些东西,所以看到这些贝壳,他也并不陌生,便过来帮唐绣瑾搭了把手,很迅速的把那些贝壳收拾齐整下了锅。
海鲜熟的非常快,煮的过程比昨天弄那只没滋没味的海鸟要快多了,唐绣瑾与厉明昕都是陆上长大的人,以往不太喜欢吃这种东西,今天也不知道是饿了还是怎么回事,吃完以后我刚开了奇怪的阀门一样,一下子发现了海鲜的美妙之处。
唐绣瑾赞不绝口,“宋公子果然于吃一道上有别样的见解,若是一般人,恐怕根本就发现不了这些海鲜的美味之处。”
宋凌云见她喜欢,便故作轻松的说,“我好歹是北河岛人,连这点东西都找不着,未免太过没用了,一会儿我再去弄点来,晚上吃。”
唐绣瑾一听,心里有点欢喜,便对着她露出了一个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