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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两相之争(1 / 2)

虹织坊门口,四儿和无邪一见到我就扑了过来,一个吵着说要去唐园看杂耍,一个嚷着说要去剑舍看人比剑。我从清乐坊出来后就被张孟谈堵得有些憋气,当下便答应了。

唐园在西城的另一头,离我们所在的康庄市集隔了好几条街。康庄以聚天下百货闻名,唐园则以歌舞杂耍著称。

在唐园市集上表演的优人多是北方的狄人和来自东方的莱夷人。其中,狄人以力大著称,扛巨石的、舞重剑的,他们总能在集市里聚上一大拨看客。和身材魁梧的狄人不一样,莱夷人长相秀美,能歌善舞,多集中在集市周围的小酒馆里卖艺为生。点上一壶酒,要两个小菜,就能让他们给你唱上一曲;点上一条鱼,要上一锅汤,便能看一段被鲁人批作俗乐、实则妖娆动人的莱夷舞蹈。

无邪和四儿各有所爱,因此分了两头:一个,去看狄人举巨石;另一个,进了酒楼,点了小曲。而我,则在路边的小摊上要了一碗清凉解渴的浆水,听周围的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浆水老儿,给舀两碗浆娘的,没入夏就热成这样!”一个穿着白色粗麻短衣的男人揭了头上的竹笠抹了一把汗,一屁股坐在了小摊旁的树影里。

“大哥,我们在这儿多坐一会儿,行不?我可实在走不动了。”和他同行的是一个面色蜡黄的瘦小男人,他拿下竹笠扇着风,一手扶着树干瘫坐了下来。

“像你这样的人,种种菜、卖卖瓜就好了,当什么差役啊?!”穿白色短衣的男子抓起地上的一块干土就朝黄脸男子扔了过去。土块儿在半空中散成了两半,一半砸到了黄脸男子身上,另一半则恰好掉进了一个蹲在地上喝浆水的老农碗里。

“哎呀,老丈,对不起,我给你再买一碗。”白色短衣的男子一个打挺儿站了起来:“浆水老儿,这里再来一碗!”

“不用不用,不碍事,喝足了。”老农摆了摆手,把和了泥的浆水往地上一倒,“小哥是我们城里的差役吧?”

脸色蜡黄的瘦小男子拍了拍身上的土,笑呵呵地猛点头:“是啊,是啊,我们两个都是临淄大夫手下的差役。”

老农一听连忙挪到那黄脸男子身边:“小老儿听人说,两月前在街上杀了人的那个陈逆要被砍头了?”

“是啊,老丈认识他?”穿白色短衣的男子接过摊主递来的浆水,自己猛灌了一口,另一碗递给了老农。

“左相家里的人,小老儿怎么会认识?”老农连忙摇了摇头,脸上却难掩哀色。

“右相已经下了令,下月十五处斩。老丈如果以前也受过这陈逆什么恩惠,到时候就去刑场送一程吧!”白衣男子说完,咕咚两下把一碗浆水喝了个精光。他抹了把嘴,把碗往我身前的小几上一搁,对黄脸男子吼道:“走了走了,都等着我们回去交差呢!”

“来了!老丈,你慢慢喝啊!”黄脸男子对老农笑了笑,自己仰头猛灌了两口水,拿起地上的竹笠赶忙追了出去。

差役口中的左相正是齐国陈氏的宗主陈恒,而他的死对头正是如今深受齐侯器重的右相阚止。

陈恒和阚止是齐国朝堂上最有势力的两个人。四年前,齐侯吕壬从鲁国回到齐国继承君位时,这二人便是他的左膀右臂。但时间一久,左手恨上了右手,右手也在寻求一切机会砍掉那只多事的左手。这个杀了人的陈逆,恐怕只是颗倒霉的小火星,在这节骨眼儿上,落在了急于燃烧的干柴堆里。

“老丈,杀人就是要偿命的,你干吗替那陈逆难过啊?”我端着碗往老农身边移了移。

老农上下打量了我几眼,叹声道:“先生,不是齐人吧?”

“我是晋国来的商户,昨天才到的临淄城。”

“难怪先生不知道。陈逆是我们临淄城里的大豪杰;他杀的那个是右相府上的门房,平日里横行乡野,做尽了缺德事。好人杀了坏人,坏人的主子要砍好人的头。这世道,好人不长命啊!”老农叹了声气,拄着膝盖站了起来,“这才安生了没几年,又要乱了,作孽啊!”老农看了看天上的日头,弯腰挑起了装满瓜的担子,一晃一晃地走出了浆水摊。

陈逆,一个颇得民心的杀人犯。阚止想借这样一个人拉陈氏下马,恐怕没那么容易啊!

我沉吟片刻,起身刚要离开,却发现卖浆水的老头儿正躲在墙根底下偷偷地抹泪。

“阿翁,阿翁,你怎么了?”原本蹲在地上玩泥巴的小丫头扯着浆水老儿的衣服,不停地用小泥手去擦老人脸上的泪水,擦着擦着,突然自己一瘪嘴也哭了起来。

“丫啊,哭吧!你陈叔就要死了,阿翁带你去大牢门口给他磕头。”浆水老儿抹了把眼泪,扯着大哭不止的小孙女,丢下摊子就往外走。

“浆水老儿,你别走啊!我这钱给谁啊?”我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坐在旁边休息的几个游侠儿看我一眼,把一个空碗往我手边递了递:“嘿,外乡人,放这儿!”

“哦。”我从怀里掏出钱乖乖地放进空碗,“几位大哥,你说这卖浆老儿哭什么啊?左相家里的人怎么又成了他们家的亲戚了?”

“外乡人,看到那光屁股的小丫头没有?陈逆头朝下倒吊进水井里捞出来的。三年前,咱齐人在艾陵跟吴人打仗,十万人都没回来。陈逆一个人,背了手底下十一个兄弟的脑袋回来了,有三个人头就是卖浆老儿家里的。亲戚?这不是亲戚,什么叫亲戚?!”满脸刀疤的游侠儿越说越激动,最后突然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喝什么浆啊?都跟老子喝酒去!肏他娘蛋的!”

“阿母,收钱!”几个游侠儿把钱扔进空碗里,骂骂咧咧地扛着剑走了。

一人多高的黑木浆桶后面,站起来一个头上包着破布巾的老妇人,她拍了拍身上的土,摸索着走到了我身边。

这是个瞎眼的女人吗?我把装了钱的碗放在她手上,又用手在她灰白呆滞的眼睛前晃了晃。

老妇笑着接过碗,另一只手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谢谢姑娘。眼睛哭坏了,但还能看得见影。”

“对不起啊!我以为你”我尴尬地看着老妇毫无生机的眼睛,心里即刻生出了一丝愧疚。

艾陵之战,吴王歼敌十万。那时的我坐在伍封的书房里一心只知赞叹吴王夫差的勇猛,却听不见十万齐兵的身后他们年迈的母亲彻夜哭泣的声音;如今,匆匆三年,当我站在齐国的土地上,再听到“艾陵”两字时,心里感慨万千。

“阿母,你看错了,我不是姑娘。”我从怀里摸出钱袋子,把里面剩下的十几个刀币全都倒进了妇人的碗里,“找个巫医看看眼睛吧!兴许还能好。”

“我不能拿姑娘的钱,老头儿回来要骂的。”妇人一慌,连忙把碗推到了我怀里。

“老丈问起,你就说有人买了一桶浆,忘了扛走了。”我把装了钱的碗往桌上一放,飞也似的跑出了浆水摊。

走在唐园热闹的集市里,我已经失去了看物、选物的兴致,毫无目的地随着人流游荡了一圈之后,又回到了之前和四儿、无邪分手的地方。四儿这会儿还没回来,无邪却已经早早地等在了那里。

“阿拾,阿拾,这里”无邪见到我,兴高采烈地冲我扬了扬手。

“玩什么了,弄了一头的汗?”无邪刚刚不知做了什么,这会儿满头大汗,一张俊脸红得发亮。

无邪见我从袖口抽出绢帕,很自然地就把脑袋凑了过来:“我和人比力气,赢了一袋粱米、一把匕首,还有一个女人。”

女人?我微微一撇头,发现无邪手里拉着一根麻绳,麻绳的另一头拴着一个披发袒胸的女人。“你从哪里绑来的女人?还不快把人放了!”我一把夺过无邪手中的麻绳,急声道。

“是那个人的,他和我比丢石头输了,就把自己的女人送给我了。”无邪伸手一指,只见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正低着头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

“还不快给人还回去?你要这女人做什么?她这年纪都能做你娘了。”

“卖了她啊!你不是说,临淄城里什么都能卖吗?”无邪伸手把那妇人推到了我面前。

“胡闹!”我解开捆在妇人手上的麻绳,用齐语对那妇人道:“快回你男人那里去吧,你自由了!”

妇人看看我,又看看无邪,一脸迷茫。

无邪走过来,冲着妇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最后,女子跪地叩了一个头就跑回了她男人身边。

“你刚刚说的是什么话?”我看着无邪无比讶异。

“不知道,他们说的话,我听得懂,也会说一些。”无邪把麻绳往地上一甩,拉了我的手道,“阿拾,我们现在去剑舍吧!哦,不,还是先吃饭吧!”

我抬头打量着无邪微微卷曲的头发、高窄的鼻梁,突然发现自己也许犯了一个错误。无邪当年是在晋地的恒山被人抓到的,所以,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他的父母会是晋人。但我忘了,恒山的北面和东面原是鲜虞人和狄人的领地。如今看来,他也有可能是北方外族的后代。

“阿拾,你怎么了?”无邪用手在我面前晃了晃。

“没什么,我们走吧!我的钱花光了,咱们把四儿丫头叫上,换了你这袋粱米,中午好好吃上一顿!”

这是一间闷热潮湿、臭气熏天的牢房,黑压压的蜚蠊落满了牢房的屋顶,成群的老鼠肆无忌惮地在墙角打着洞。我一不小心惊扰了它们,就有两只硕大无比的黑毛老鼠龇着尖牙跳到了我的肩膀上。

临淄城的死牢,关押着齐国罪大恶极的犯人。这里暗无天日,有进无出,这里的一切像是一场噩梦。

我抱着膝盖坐在满是老鼠屎的地牢里,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陈逆。

和四儿在剑舍看无邪比剑,已经是十天前的事了。在我为无邪的精湛剑术拍手叫好时,我绝想不到,十天后,自己会和杀人犯陈逆坐在同一间牢房里,听老鼠磨牙,看蜚蠊飞舞。

而这一切都开始于淄水泛舟的那一日

那天,天格外蓝,张孟谈在城外的淄水上替我们准备了一叶小舟。舟上鱼竿、鱼弓、鱼食、渔网皆齐。他甚至贴心地帮忙准备了烤鱼用的木柴和调料。四儿和无邪被他友好的举动收买,一口一个“张先生”,叫得无比亲热。可我心里明白,张孟谈的贴心另有目的,他一方面排斥我这个“秦国奸细”,另一方面又应了无恤的嘱咐要照顾我,所以,只能尽其所能让我醉心游玩,远离齐国之事。

那一日,我躺在小舟上,看着蓝天,吹着微风,高兴时起来撒两回网,累了便支着脑袋在波光中睡上一觉,说来倒也惬意。可惜,这悠闲美好的时光,最终结束在了一个女人的哭声里。

我遇见阿素的时候,她正躲在淄水旁的芦苇荡里嘤嘤地哭。耳尖的无邪先听到了她的声音,一甩鱼钩把她从芦苇丛中钩了出来。

阿素是个其貌不扬、瘦高干瘪的贫家女,二十多岁的年纪,却依旧与生病的老父住在淄水边的一处破屋里。她说她今日哭泣,是因为她得了重病的老父夜夜哀号,将不久于人世了。阿素讲得情真,惹得四儿也跟着抹了好几把眼泪。

按理,无恤此番行动隐秘,我也不该与齐人有太多瓜葛,但身为医者又不能见死不救。最后,在四儿的苦苦哀求下,我跟着阿素回了家。

那是一间破败的草屋,屋顶上的茅草已经被风掀走了一半。木头的房门因为齐地潮湿的气候长出了斑斑青霉。阿素把我带到病床前,在那张一碰就吱呀乱响的木床上躺着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他的脸已经肿得看不出样貌,手指和脚趾的骨节又红又肿,我轻轻一碰,他就发出了凄厉的哀号。

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家贫如洗的人身上看见痛症。

痛症,一种被医尘戏称为“贵人病”的病症。得病者,多肥胖,喜食肉,喜饮酒,不事劳作。一旦患病,先是脚趾指节红肿,最后全身剧痛,不可立,不可走,食不下咽,夜不能寐,直至死去。

眼前的男人已经失去了行走的能力,他痛哭着,求阿素再给他一壶酒镇痛。

我试探着问阿素,她父亲平日喜欢吃什么、喝什么。阿素说,她老父曾是右相阚止府上的宰夫,烧什么,吃什么。

是我多心了,原来只是个贪嘴的宰夫。

我打消了疑虑后写下了一剂药方,更特别叮嘱阿素,她父亲此生再不能饮一滴酒,否则不出半月,即便是天神下凡也救不了他的命。阿素一一应下,最后跪地长拜不起。

这个身材瘦削、面色苍白的姑娘告诉我,她想同我学医,哪怕只学如何治愈痛症。

我无法拒绝她,记忆里那个跪在阿娘身旁痛哭不已的我,不许我拒绝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