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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不是小事(2 / 2)

“过几天就好了。”

要不说还得是宋青了解安安,她就知道第一晚没这么容易,果然她就抱着枕头回来了。

陆阳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女儿占据了他的位置睡到了两人中间,他叹了一口气默默裹上了被子。

“小姑小姑”

安安早就等在他们下工的路上,一看见陆容慧的身影马上跳着招手。

“嫂子”

“你们先去收拾东西,我去找大队长说一下。”

陆容慧点头就牵着安安往宿舍走,宋青看了一眼就去找大队长。

知青按要求是要住在知青点的,他们的安全由所属的大队负责,要是有人出了事首当其冲的就是大队长。

而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知青独自住在外面,他们背井离乡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在外面住很容易遇到危险,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找不到空房子。

现在不允许私人买卖,自然也不允许私人出租房屋,而大队里也没有多余的房子能租给他们。

所以只有知青们结婚后向大队打报告,大队长才会批准他们离开知青点。

大队长看见宋青过来有些意外,他只知道她是老刘家的表侄女就在不远处的家属院住。

“宋青同志,你找我有事?”

“大队长,我想让陆知青搬去我们家住。

容慧是我们的亲妹妹,从家属院过来骑车也就十多分钟,不会耽误她上工。”

大队长有些犹豫,主要是不想担责,要是陆容慧在外边出了什么事,头一个找的就是他。

公社隔几天就把他们的情况,特别是那些女知青。

要是村里有人骚扰女知青闹出了什么事,所有人都跑不了。

所以大队长跟村长暗地里告诫村里的年轻人,不许他们靠近知青点。

“这路上要是出了什么事?”

“大队长您放心,我们一定格外注意安全问题。”

让人帮忙自然不能让人家承担风险,他们夫妻俩跟陆容慧商量过,从家属院到洋河村这段路平时都有人,只要不是在晚上单独出门不会有危险,所以让她每天来回他们都放心,于是两人签订了协议,陆容慧搬出知青点是自愿行为自己承担责任。

只要不会出危险,后续没有麻烦找上门大队长还挺乐意她们搬出去。

毕竟他们知青点宿舍的环境确实不太好,再加上人家又是亲哥哥,他还有什么不放心。

“谢谢大队长,我让她今晚就搬出去。”

事情终于办好,宋青正打算离开,就看见一大群人正乌泱泱往这边过来。

“怎么了?”

大队长一看见他们那些知青就头疼,每天登记的工分都在减少,他还指望着她们能把粮食还给村里。

“队长,我们宿舍里有人偷东西。”

刘若把她的手表直接递到了大队长面前,身后跟着的陈红脸色煞白摇摇欲坠。

“怎么回事?”大队长的脸也沉了,偷盗可不是小事,闹不好得去劳改,到时候在档案里记一笔,她们这些知青可就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