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整版电池,里面一共有四颗,这些东西是岛上的不可再生资源,苏皓必定要好好保存!
他将电池小心翼翼的装回到了包内,对自己的不幸和好运所折服了!
你说苏皓幸运,他出来就遇到棕熊,然后被强行追进狼窝。但说他不幸吧,他刚好又能因祸得福,找到这个在岛中的神器,一个手电筒。
“这户外手电筒就是耐用,没想到现在还能亮!好在这东西一直装在包里,电池也没有沾水受潮,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有了光亮,苏皓才真正看到了这个狼窝的全貌。
这个狼窝比起苏皓上次在营地附近见到的狼窝要大了不少,也正是应为生活在这边的野狼数量多,才会选择更大的山洞。
地面和墙壁上到处都是血迹,究竟是属于人类还是动物,苏皓也分不清楚。而石壁角落整整齐齐的躺着7、8具小狼的尸体,这是旺财刚刚咬死的,有些从个头上看有个三个月左右大,有些应该还没断奶。
地面上散落着各种动物的尸体和骨骼,山羊和野猪偏多,但苏皓还是敏锐的看见了其中夹杂了人类的腿骨和头骨。
最后苏皓看了一眼自己脚边的尸体,从衣着上来看应该是一个女人,她的全身上下已经被啃得面目全非,并且尸体已经腐败,苏皓也辨认不出死亡的时间。
她被苏皓强行拽下来的两条胳膊被啃得残缺不全,在苏浩拽掉她胳膊之前,就只搭了一层皮。
苏皓对这个女人投来惋惜的目光,但也仅仅是惋惜,因为苏皓还不至于对一个陌生人产生同情,他还得赶路呢!
“此地不宜久留!旺财!走!”
苏皓拎着手电筒,离开了狼窝来到了一处岔路口!
左边的洞口就是苏皓刚刚去过的狼窝,他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前往了右边!
苏皓不清楚战斗进行的究竟如何,但他能知道的是,自己弄死了这个狼群的所有幼崽!
只要他跑的不赶紧,那就会被啃的很干净!
有了手电筒的照亮苏皓也终于可以迈开自己的脚步,开始一路小跑朝着洞穴深处查看。
不过他刚走了个几百米,前方便又出现了一个岔路。三个黑漆漆的洞穴仿佛都在勾引着苏皓前往,但是苏皓简单用手电照了一下,还是看出了一点门道。
“一个向上的洞口,需要攀爬!我倒是能上去,但是旺财上不去啊!还有一个直直向前的,但手电照不到头。另一个就是向下的了,不过里面有水声!”
苏皓稍微思考了一下,就准备朝着直行向前的洞口进发,但刚刚踏入进这个洞口后,前方的道路便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十几米深的大坑。
苏皓用手电照亮了一下坑洞的底部,里面寄居着大量的蝙蝠,光一照过去简直是密密麻麻!光是看上一眼就能让人出现密集恐惧症!
“算了!还是别下去了,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