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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贼喊捉贼(1 / 2)

这对于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以我现在的能力,想要继续往下查,那是难如登天!

但好在,我做这件事儿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如此简单,我还有其他办法。

那就是把水搅浑!

以谭志成的嘴,让这件事儿,重新浮现在澳门!

……

次日,我拨通了贵利高的电话,告诉他,我有一笔买卖,想跟强少谈。

“什么买卖?”

贵利高问我。

“高利贷。”

我道:“八千万的债权转让!”

“嘶!”

贵利高倒吸了一口凉气,问道:“谁的债权?”

“谭志成!”

我一笑。

这债权转让也是有说法的,如果我把这八千万的债权转让给贵利高,就是给他多少钱,他都不敢收。

因为贵利高奈何不了谭志成。

但强少不同。

强少的地位远在谭志成之上,虽然强少只不过是一个厅主,但他的背景即便是谭三爷也不得不让他三分!

所以,谭家不敢跟强少赖账。

这对强少而言,就是一个极好的买卖!

“什么样的合同?”

贵利高追问道,如果这买卖谈成了,毕竟也算他介绍的,强少赚到了钱,自然也算他的功劳。

“你可以来看看。”

我一笑道。

“好!”

“我马上到!”

贵利高应了一声后挂断了电话,半个小时后就赶到了我的房间。

从我手里接过了借款合同后,贵利高不停的感叹道:“好买卖啊!”

“这短期合同,一期没还!”

“八千万的债权,现在已经滚到了八千六百万!”

“这利息,真好啊!”

“行家!”

我笑着冲贵利高竖起了大拇指。

“行。”

“如果你不怕得罪谭家的话,能谈!”

“强少肯定能收!”

“说吧,你想要多少钱?”

贵利高道:“但我告诉你,这合同虽然好,你最多,也就只能收回九成本金,也得算我尽力了!”

“明白。”

我应了一声,一般来说,在澳门转让这种债权,都是要打折的。

但看合同的不同,看欠债人的不同,这折扣也就不同。

可以说,是一笔一价。

像这种极为上层的高利贷合同,如果我想转让,正如贵利高所说,我最多也就只能收回九成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