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第526章 目无王法,嚣张至极!(2 / 2)

“张子文,对方所说,你可有什么要解释的?”

此言一出,一众衙役们心中都不免有些疑惑,暗道自家大人今天怎么脾气这么好了,平日里遇见这种欺横霸世的人,知州大人可都是言辞犀利,判决果断的,今日竟然还要给对方台阶,让对方解释。

范仲淹也没办法啊,他说这话确实是给张子文一个台阶下。

如果对方的语气和态度稍微软一点,他就可以借坡下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摆平这件事。

听到范仲淹的问话,张子文嘴角上扬,一抹冷笑挂在嘴边,淡淡道。

“解释?本公子需要跟谁解释,人是我叫人打的,怎么了?”

哗~~~

张子文此言一出,全场差点炸开锅来。

他们就没见到过这么嚣张的人,面对金州城的知州大人,态度如此跋扈,语气如此傲慢,简直就是目中无人,根本没把范仲淹这个知州放在眼里,赤裸裸的挑衅呐!

听到张子文这话,范纯佑气的面色涨红,伸出手指着张子文。

“你,你,你简直就是目无王法.....”

就在范纯佑还要继续说的时候,范仲淹冷声打断了他的话,一双犀利的双眸投向范纯佑,让他闭嘴。

感受到自家老爹眼中的怒意,范纯佑顿时偃旗息鼓起来,把手甩到身后,气鼓鼓的转到一边。

“呵呵!”

看到这一幕,张子文再次冷笑一声,目光轻蔑的看了眼范纯佑,很是不屑。

范仲淹压制着心中的怒意,面色不变,让人无法看透他此时的心情,语气依然如刚才一般,沉声道。

“好,既然你承认了是你打的人,那本官就要依法行事了,你可还有什么要说的?”

范仲淹确实生气了,他都把台阶放在张子文脚下了,但这纨绔一点面子都不给,真当他范仲淹是泥捏的不成?

听到范仲淹这话,范纯佑心中大定,转头目光不善的看向张子文。

但张子文听了这话,反倒是笑出了声来,语气张狂且不可一世。

“哈哈哈,行啊,我今天倒是要看看,本公子就站在这,谁敢给本公子定罪?”

这嚣张跋扈且不可一世的样子,就算是一众衙役看了都直咬牙,只等着坐在上方的范仲淹开口下令,他们就会给这小子一点颜色看看。

可等了半天,也不见范仲淹开口,众人不由得疑惑的看向坐在高堂之上的范仲淹。

仿佛是感受到了四周射过来的目光,范仲淹努力的平复着自己的怒气,心中也明白,如果自己今天不做点什么,自己这个知州的威严将会扫地,以后管理这偌大的城池将会变得费力。

冷冷的看着台下不可一世的张子文,范仲淹开口道。

“好,本官也是许久没见如此嚣张跋扈,目无王法之徒,今日本官就教教你,什么叫做法不容恕!”

说完,范仲淹就将手中的惊堂木狠狠的拍在堂案上,厉声道。

“来人,将这目无王法之徒拉下去,二十大板伺候!”

话音刚落,几名魁梧的衙役便迫不及待的上前,就在他们的手即将按在张子文的肩膀上时,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就从门外传了进来。

“我看谁敢上我张泽涛的儿子!”

人未到声先至。

两个呼吸后,只见一名文士打扮的中年人,身着华丽的服饰,身后带着二十多个五大三粗,手持兵刃的家丁,杀气腾腾的闯了进来。

这中年文士打扮的人正是金州城张家的家主,张泽涛,他也是张子文的父亲,更是汴京城枢密使张震岳的堂弟。

张泽涛虽然是一副文士的打扮,但他的气势一点不输给范仲淹,面容威严,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上位者的气息,让人看了就知道此人不可小觑。

台上的范仲淹见到此人之后,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双威严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张泽涛,语气也是愈发不善。

“张泽涛,你好大的胆子,竟然带人持凶擅闯府衙,难道你们张家就能一手遮天不成?”

范仲淹话音才落,门外便有数名衙役走了进来,其中一名衙役一瘸一拐的上前一步,抱拳对范仲淹行礼道。

“报知州大人,此人持凶,伤了我们数名衙役,我等人数不足,实在是阻拦不住啊!”

说话的这名衙役浑身是伤,鼻青脸肿的,一看就是被人打了。

见此,范仲淹怒不可赦,他是真的没想到这张家人竟然能够嚣张到这种地步。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带着二十余名家丁,手持利器闯入府衙,这简直就是不拿律法当一回事,不拿他这个知州当干部啊!

没理会范仲淹的暴怒,张泽涛直接上前来到自家儿子的身边,开口询问道。

“子文,你可有受伤?赶紧让爹看看,如果有人敢伤了你,爹一定不会放过他!”

说这话的时候,张泽涛还瞥了一眼站在一旁的范纯佑和站在台上的范仲淹。

他自然是看得出自家儿子没有受伤,说这话也是在威胁范仲淹而已,而且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张子文跋扈惯了,他的性格也都是从小爹娘惯出来的。

听到自家老爹如此护短的话,张子文也是一乐,然后瞥了眼范仲淹,对自家老爹说道。

“爹啊,这金州城厉害的很呐,区区一个知州,芝麻大的小官都敢不把我们张家放在眼里,好在父亲大人你来得早,要不然儿子就要被这知州大人痛打二十大板了呢!”

这张子文和张泽涛果然是亲生父子,爷俩都是这么嚣张,都是这么不可一世。

明明两人站在府衙里面,而且还是被审讯的犯人,但他们表现出来的样子,感觉比范仲淹这个主官还要厉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