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吴小红也曾打过凌霄的主意,但凌霄压根儿就看不上她,这不见过凌霄的气质和长相,一般的男人更入不了她的眼,所以吴晓红就发誓一定要嫁到城里去。
哪怕找不到一个像凌霄那样的好相貌,至少也找一个吃商品粮的。
这不,王艳向她介绍自己的侄子王大鹏,吴小红刚开始一口就回绝了,她还是个头婚,那么傲气的一个女人,怎么愿意嫁给一个娶过媳妇的人呢?
这件事就不了了之,后来也一直没有人给吴小红介绍,而那边的王大鹏也一直没有结婚。
等到王艳再次提起的时候,吴小红就有点动摇了,回来和父母讲了,一家人合计了一个晚上,就一拍即合了。
农村人和县里吃商品粮的有着天堑之别。
虽然吴小红在供销社里也有一个非常好的工作。
但比起县里又有一大步之遥,大队长觉得还是比较合适的,最起码女儿嫁到县里,就是城里人了,两个人还都有工作,以后就吃穿不愁了。
而且女儿嫁到县城后,他家的名声也有了,结没结过婚又怎么样?一个小孩子有他奶奶在养,也花不了吴小红的钱。
王大鹏是非常急切的想要娶媳妇,吴小红家里也同意,他们立马就定了亲,还快速的确定了婚期。
所以他们的婚期就定在了腊月16,离过年也就不到半个月。
然后村里人就见天的,看到大队长媳妇在村里找人聊天,说她女儿吴小红找了一个多么多么好的人家。
她的女婿是多么的能干,长的又魁梧有力,大队长家的上空的空气都弥漫着喜气。
村里的女人们有羡慕的,有嫉妒的,当然也有嗤之以鼻的。
“一个二婚头子,有什么好得意的,而且还要嫁过去当后妈,谁不知道后妈难当。”
结婚前一天,男方家要过来送彩礼,这一天也是很重要的日子,大队长家也宴请亲朋好友来观礼。
男方家里究竟重不重视女方,就看这一天的彩礼有多少。
大队长也是村里拔尖的人物,女婿又是城里吃商品粮的,所以村里一大早就有大大小小的孩子在他们家门口看热闹,期待能得到一颗喜糖。
大队长媳妇的脸都黑了,想把这些孩子们赶走,哪里有那么多糖给这些小崽子吃。
大队长狠狠的瞪了她一眼,从屋里拿出一包水果糖开始分发。
吴小红的大嫂看到自家公公拿了整整一包水果糖给村里的小孩子,那更是气的要死。
“一个赔钱货,都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还给她办的这么风光,买了这么多的糖,都不知道给自己的孙子吃。”
快到晌午时,王艳和她的侄子王大鹏各骑一辆自行车姗姗来迟。
然后村里人就见识到了这个传说中的大队长家的城里女婿。
其实就连大队长媳妇也是第一次见他们的,以往见面都是在公社里,每次都是大队长和吴小红去,都没有让他媳妇去过。
大队长家的儿子儿媳那更不必说,自然是一次也没有见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