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三个大葱肉包,再来一杯豆浆,阿里嘎多!”
“爹,我要一个炸酱面和两个肉包。”
“俺也一样!”
面对一堆需求,林逍干脆道:“大早上吃这么多,不然把中午饭也一起顺便带了?”
没想到他们来之不拒,欣然应允道:“求之不得!你再多带20个大肉包,帮我们把午饭解决!”
最近天气热,食堂的饭菜跟馊了一样,一股怪味,难以下咽。
能开小灶那还不美滋滋!
“行行行,知道了。”
挂断电话,林逍就出了门。
来到包子铺,他直接把刚出炉的两笼屉肉包都包圆了。
老板喜滋滋的给他装袋,后面来了人说要买包子,他摆摆手:“没了,卖完了!”
那人不客气道:“为什么给他装这么多?开在学校门口,你就应该搞个限购,不然全买完其他人吃什么!”
听见熟悉的声音,林逍皱眉转过头。
王志鹏一看见他吓得连连往后退,“林逍,你在这干嘛?”
林逍看傻子似的看着他,“我在包子店能干什么?当然是买包子了!”
短短一句话,就浪费了人生宝贵的两秒钟。
王志鹏得知是他把包子买完了,愤愤的瞪了老板一眼。
见状,林逍道:“不服?”
周围人投来目光,王志鹏想起二血经历,不甘心的走了,嘴里小声骂道:“特么的!惹不起老子躲得起!”
买好早饭,林逍拎着两大袋包子走在校园里,成为一道亮眼的风景线。
“不知道哪个宿舍的活爹给他的义子送饭来了,羡慕!”
“你不认识吗?这不就是计算机系的林逍,听说上次计算机系开大会的时候,部队来给他送了表彰……”
“啊!他就是林逍!这样一看,他长得还蛮帅的嘛!”
“是啊,我也觉得他长得挺帅,不过他以前可是个舔狗。”
“不是吧!他这样的条件还当舔狗?”
“真的,他是陈美月的舔狗,结果陈美月劈腿,跟王志鹏搞到一起去了,还怀了王志鹏的种,打胎的钱都是林逍付的……”
“卧槽!这么狗血!可惜我那段时间考研没有关注,真是错过了大事件。”
“没事,今天毕业典礼王志鹏和陈美月都会来,说不定现场有好戏看!”
“那咱们赶紧去占个好位置……”
走动间,风中都是八卦的味道。
林逍心中暗道:也是火了,走在路上都有粉丝了~
来到宿舍,三个人早已焦急等待多时。
赈灾粮一到,他们纷纷扑了上去,“义父,一饭之恩永生不忘!”开始饿狼扑食。
林逍也吃了两个肉包,味道没变,跟以前一样。
不得不说,还是校外的东西货真价实,比食堂的好吃多了。
几个人狼吞虎咽,一人吃了4个大肉包,又霍霍了两碗炸酱面和豆浆,才终于打饱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