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喇突·塔尔罕和阿日娜弥射两父女,就骑马站在战场数百米外的土丘上,看完这场战斗。
直到硝烟散去,露出满地尸骸,史喇突才重重的吐出一口,原本就充满褶皱的老脸,突然又老了三分。
随着血腥味和硝烟味随风吹来,阿日娜弥射脚下的金斑猃,忍不住的窜动,发出一阵焦躁的低吼。
阿日娜弥射拉紧缰绳,也沉默了许久,然后才道:“真没想到,北境人的远程武器已经这么强大。”
她一直担心遭受伏击,但结果却出人意料,敌军不知道用什么办法,竟然一夜之间挖掘了如此大范围的陷阱。
更离谱的是北境人的武器,竟然已经强大到无视铁甲。
要是守城的敌人全部装备了这样的武器,那还打什么?
一万人也不够对面杀。
塔尔罕伯克则低声道:“你们见识少,这是西边矮人国度的火枪,只不过威力又大了许多,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见识过的。”
辽阔的西境,八成土地都是草原、戈壁和沙漠,从塔尔罕伯克领横穿东部大草原,再穿过中部戈壁、西部的大沙漠,翻越群山,就能抵达大陆西侧的矮人国度。
只不过几百年里西境到处乱战,当年的金帐王庭早就衰亡于历史之中,人族失去统一的力量,沙漠和戈壁又被繁衍的异族重新占据。
别说其他路径,就是横贯北部的世界树大道,如今也行人绝迹,商路断绝。
现在的西境,只有南边沿海地带的城市,才能通过海贸和西边的矮人国度交流。
“矮人火枪?”阿日娜弥射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汇,顿时心动,“南边人能搞到吗?”
塔尔罕伯克摇头道:“弄来有什么用?从万里之外送到这里,价格比附魔弓箭还要昂贵,如果打不穿铁甲,那都不如普通的弓箭。”
阿日娜弥射有些惋惜,看了吃了败仗后,神情萎靡而回的三哥忽忽·塔尔罕,低声问道:“那还要继续攻城吗?”
“当然要继续。”塔尔罕伯克点头道,见女儿神情挣扎,多说了一句,“巴克要塞能抢回来,当然是最好的结果,抢不回来,我也心里有数。”
他对这个女儿其实是非常关照的,十多个女儿里,最大的嫁出去了十年,最小的才刚刚开始学习射箭,但唯独阿日娜弥射一直跟在身
边,受到重用。
阿日娜弥射能够晋升中阶超凡,除了自身天赋异禀,也需要大量的家族资源来支撑。
随便换个西境家族,都不可能这么培养女儿。
塔尔罕家族的女儿,都是按照男儿培养,嫁出去后,也心系娘家,能管得住丈夫,免得对方生出敌对心思。
塔尔罕家族之所以能壮大,不光是靠着三代人心狠手辣,也靠足够的政治权谋。
周边势均力敌的大部落,就迎娶他们的女儿,联姻示好,暂时做小,等到自身壮大,再逐渐侵蚀。
打得过但又不好打的小部落,就把女儿嫁过去,照样联姻示好,驯化一两代人,让他们变成自家手里的千夫长。
只有那些适合下嘴的肉,才会毫不犹豫的一口吃掉。
塔尔罕伯克领偌大的地盘,就是这么来的,名下十多个千夫长家族,几十年前要么是敌人,要么是盟友,但现在都是他的亲族后辈。
但草原的头狼总是会老的,当自己的子嗣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时,手里的壮年狼就会忍不住挑战老狼的权威。
他手里的千夫长,没有一个是良善之辈,自己的子女无论威望还是实力,都压不住这些狼子狼孙。
巴克要塞被北境人抢了,不狠狠的打一场,塔尔罕家族还有什么脸面当头狼?
不狠狠的打一场,怎么能消耗掉他们的力气?
塔尔罕伯克明面上是最激进的主战派,开口闭口要把巴克要塞夺回来,但实际上却是比阿日娜弥射还要谨慎的反战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