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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三章 母子关系(2 / 2)

她像看着一个怪物那样看着他:“大哥!我们的证人八点钟就已经到了法庭!我八点三十分的时候就已经发短信通知你了!”

他这时候才想起早上起来的时候接收到一条新的短信,但是时间上太匆忙,他就没有仔细阅读短信的内容,没想到说的就是这码事。

她给他一个白眼:“请问大律师可以进去了吗?”

普通法院

法官不慌不忙地入席,所有人一如既往地肃立,鞠躬,然后就坐。

书记员:“工业大厦谋杀案现正式作第六次公开审讯。”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

叶枫站起来,缓慢地鞠躬着:“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玛丽·丹尼斯出庭作证。”

辛波丝卡弗一听到这个名字,看了一眼桌面上的档案,立马站起来大喊:“反对!法官大人,根据法例,被告的亲属是不可以作为为其作证,这样是违反了法律精神!也不符合法律程序!”

叶枫为其辩驳:“法

官大人,鉴于该案件比较特殊,要检控的罪名可是谋杀五个人!一旦罪名成立的处罚有多严重我相信很多人都很清楚。

恰巧的是,这位证人是唯一可以为被告作证的知情者,如果我们扼杀了为被告作证的权利而贸贸然判了他谋杀,这样对他是极度不公平,并且背叛了所谓的法律精神。希望法官大人批准辩方的请求。”

法官:“鉴于控辩双方各执一词,本席承诺,在听取证人的供词以后再考虑是否接纳,最低限度可以保证,赋予证人作证的权利。”

玛丽·丹尼斯从法庭外面被带进来,她或许不太习惯面对太多的人,进来那会显得高度紧张并且恐慌不安,在书记员递交词稿的时候更是被吓了一跳。

书记员:“不用紧张,你只需要按照上面的内容念一次就行。”

“本人谨以真诚致誓,所作之证供均为事实以及事实之全部,如果有虚假或者有不真实的成分,本人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制裁。”

叶枫:“请问你与本案的被告是什么关系?”

玛丽·丹尼斯:“他是我儿子,我们是母子关系。”

叶枫:“被告进入精神病院有多长时间了?”

玛丽·丹尼斯:“九年。”

叶枫:“看来你记得很清楚嘛。”

玛丽·丹尼斯:“当然清楚,这些年我每一天都在盼望他康复出院。”

叶枫(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里的资料):“请问被告是什么时候出院的呢

?”

玛丽·丹尼斯:“两个星期之前。”

叶枫:“当你看到他出院的时候是不是很开心?”

玛丽·丹尼斯:“的确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