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雅思娜女士曾经一共报案多少次?”
犹文太:“在我印象中一共有四次。分别是2020年2月19、2020年3月2,以及2020年3月19号,2020年4月2好,她一共报案四次。
但是每一次她的丈夫都表示特别后悔,不断地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相同的情况。”
“雅思娜女士对这些家暴的情况有什么反应?”
“她很痛苦,不断地要求我们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她的丈夫接近她,还说他早晚会打死她。”
“你们有没有按照雅思娜女士的要求那样向法庭申请?”
“没有。”
叶枫:“请问为什么?”
犹文太:“因为在严格的意义上,他们仍然是合法夫妻,有合法的居住权,法庭是没有权利对仍然处于婚姻关系的夫妻颁布禁制令。
我曾经建议过她单方面提出离婚,甚至可以向法庭提出分居的申请,但是她没有同意,因为她一旦离开了他,就会失去基本的经济能力。”
叶枫:“到最后,雅思娜仍然是只能乖乖地跟有暴力倾向的丈夫一起居住的对吧?”
辛胡可:“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利用贬低人格的形容词攻击被告。”
法官:“反对有效,主控官,请你注意措辞。”
叶枫:“请问在布达森每天所处理的案件之中,有多少宗案件是因为家庭暴力而导致的死亡?”
辛胡可:“反对!法官大人,控方所提出的问题与本案无关。”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不需要回答控方的问题。”
叶枫:“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辛胡可:“请问在雅思娜女士报案遭遇家暴的时候,你们有没有给她验过伤?”
犹文太:“这个当然有。”
“请问伤势如何?”
“就是轻微的碰伤与擦伤,有一小部分遭遇皮带抽打的淤痕。”
“在你看来,这些伤势算不算很严重?”
“不算,小孩子打架大概也就这种程度的伤害。”
“在雅思娜提出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的时候,都用了哪些借口?”
“她担心他会继续伤害她,禁锢她的人身自由,还有早晚会杀了她。”
辛胡可:“你觉得雅思娜的担心是不是正常的?”
犹文太:“老实说,确实有点多余,尤其是早晚杀了她那句。”
辛胡可:“你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建议雅思娜申请单方面的离婚,她仍然不愿意执行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