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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开始辩论(2 / 2)

辛可婷:在较早之前你曾经提及到,以他的经济状况是不太可能负担得起,但他又能够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筹到五十万现金,你有没有怀疑过手术费用的来源?

苏菲娅:我只是一名护士,我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

辛可婷:有没有可能,或者是万分之一的概率,他获取金钱的途径是非法的呢?

叶枫: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主控官引导证人作出猜测的证供。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不需要回答主控官的问题。

辛可婷: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叶枫:苏菲娅女士,请问你在圣利亚医院做护士,做了多久?

苏菲娅:四年。

叶枫故意发出感叹:哇,四年啊,那就是说,你对于医院内部结构以及行政决策还有一部分的规矩都很清楚对吧?

苏菲娅:可以这样说。

叶枫板着脸重复道: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苏菲娅:是的。

叶枫:翻查医院的记录,当病人出现危急的情况需要动手术的时候,你们必须要让病人的家属在手术协议书上签字,并且要交了手术费才能对病人进行手术治疗是吗?

苏菲娅:是的。

叶枫:但是你当时为什么不是这样对我的当事人这样说的。

苏菲娅:我不太记得我说了什么了。

叶枫:你不记得啊?不如让我来提醒你吧。当时我的当事人苦苦哀求你救他的妻子,你只告诉他,让他在协议书上签字,就可以先动手术,等到他筹够钱就可以了。你有没有这样说过?

苏菲娅:好像有。

叶枫:然而事实上是,你们只是对病人的病情进行稳定,并没有施手术治疗?

苏菲娅:我当时这样说只是为了稳定病情家属的情绪。

叶枫:你又知不知道你那所谓的一番好心是会误导我的当事人在走投无路之下作出非法的行为?!

辛可婷:反对!法官大人,辩方律师所提及的议题根本与本案无关。

法官:反对有效,医院的行政方针是否要为患者的损失负上责任是其他行政机构的工作范围,没有必要在法庭上公开讨论此事。

叶枫:你当日告知我的当事人,手术费用是五十万,请问你有没有暗示或者明示过,可以透过非法途径获取手术费用?

苏菲娅:没有,我从来没有给过他一些实质上的建议,筹集资金的方法有很多种,根本没有必要做犯法的事情。

叶枫:请问你当时有没有考虑到,我的当事人很有可能因为一时心急而走上犯法的道路呢?

苏菲娅:没有。

叶枫:为什么?

苏菲娅:我觉得他是一个好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为了妻子的安危如此紧张,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及到救小孩的事,他只要求救回他的妻子即可。

叶枫:结果如何?

苏菲娅:病人最终还是熬不住大出血,当场去世。

叶枫:如果你们当时立刻进行手术抢救,病人的妻子是否会没事?

辛可婷:反对!问题与本案无关。

叶枫: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

法官:暂时休庭,两天后继续审讯。

叶枫从普通法院出来以后,全程一声不吭,柯东明手里提着公事包,在烈日当空的环境下被暴晒得体无完肤,她全然没有顾及到叶枫脸上的表情变化,但对方没有说话她也意识到不对劲的地方。

叶枫走着走着,突然停了下来,面无表情地望着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