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伤兵,叶坤还进行了简单的救护,顺便宣传一下自己的仁义,告诉他们,以后走投无路了,就去江南投奔自己。
俘虏们本以为必死无疑,没想到捡回一条命,都感恩戴德。
几乎所有人,都愿意跟着叶坤。
乱世之中,都是无家可归之人,只要有饭吃,跟着谁都一样!
夜里,叶坤担心敌军会抢夺碉楼,争夺渡口控制权,所以没怎么敢睡。
却不想一夜很太平,安静得只能听见流水声和秋虫声。
次日一早。
叶坤在白色丝绢上,写了两封信,一封给平野县,一封给东巴郡,报个平安,说明自己现在的位置。
这次出征,叶坤从平野县带了一百个鸽子,东巴郡也带了一百个鸽子,可以利用信鸽,单向传信了。
这也是叶坤第一次使用信鸽,算是个试验吧。
写好了信,叶坤让文书各抄两遍,一共三份,用猪肠衣包裹防水,分别绑在六只信鸽的腿上,分先后放飞。
一只鸽子传信,不保险,至少也得三只鸽子。
因为鸽子在飞行过程中,也有遇见天敌的可能。
刚刚放走鸽子,斥候来报:
“叶大人,南方出现大军,打着益州公孙璋的旗号,沿着我们的行军路线而来。先头部队,大约八千兵马。”
“公孙璋来了吗?”
叶坤想了想,吩咐诸葛丰:“诸葛先生,你打着我的旗号,过去迎接,就说我在河边,恭候公孙大人。”
对于任何一个诸侯,叶坤现在都不想得罪。
低调,猥琐发育,壮大力量才是王道。
诸葛丰领命,带着几个骑兵,去迎接公孙璋。
午饭前,斥候又报:“叶大人,公孙璋亲自带领大军前来,距离河边还有五里路。”
“准备酒宴招待,我亲自去迎。”
叶坤起身,点起亲兵队伍,带着麾下大将,打着旗子在河边等候。
不多久,前方尘土飞扬,骑兵大部队奔腾而来。
到了近前,益州骑兵分开阵门,公孙璋全副武装,跃马而出。
叶坤打量公孙璋,大约四十出头,微胖,白面,倒像是一名儒者。
诸葛丰跟在公孙璋身边,冲着叶坤叫道:“叶大人,这位就是益州太守公孙大人。”
叶坤下马,主动上前,抱拳道:
“公孙大人不辞劳苦,为了国家社稷,讨伐乱贼,远涉江湖而来,实在是天下诸侯之表率。下官叶坤,恭候多时,请公孙大人过河歇马。”
“哈哈哈,久闻叶将军神勇,今日一见,名不虚传啊。”
公孙璋大笑,跳下马来,抱拳还礼:
“叶将军,你拿下东巴郡,你我就是邻居了,却没想到,反倒在中原第一次见面。”
叶坤笑道:“下官不懂政务,打理东巴郡,弄得手忙脚乱,因此也没时间去拜访公孙大人,实在罪过。”
公孙璋拉着叶坤的手:
“叶将军不必客气,你我在这里见面,也是一样的。同为朝廷大臣,还希望叶将军能够大展神威,与我一起剿灭牛业良乱贼,共扶社稷!”
叶坤点头:“精忠报国,乃我毕生之愿望。就算我马革裹尸,也当追随各位大人,剿除牛业良乱党!”
说假话谁都会。
而且叶坤说得正气凛然,斩钉截铁。
公孙璋很满意,命令部下在河西扎营,自己带着五百精兵,随着叶坤过河。
看得出来,公孙璋也怕叶坤刺杀自己,所以带了五百亲兵,都是身材魁梧的汉子,武装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