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天庭都跟他撕破脸了。
他却是没有必要再担心这些,自然是干净利落把这两位宰了,毕竟放在身边也碍眼。
至于铁掌山神?
丁凌暂且留他一命,这位宅神,心性本质还算不错,没必要杀他。
……
……
一晃眼,过了两天。
期间易小川来找过丁凌一次,见丁凌‘老老实实’宅在房间里吃喝,很是满意的走了,丁凌不知道他满意在哪里。
这一日早上。
丁凌下楼,刚刚在客栈一楼坐好。
立刻有店小二屁颠屁颠的端着做好的好酒好菜上来了。
丁凌微微一笑,摆了摆手,店小二便识趣的退下了,丁凌给自己倒了碗酒,端起,抿了一口,嗯,是纯正的米酒,颇为甘甜,这店家倒是好手段,难怪这里生意不错。
丁凌暗自点头,来这世界,用凡人的视角、口味,来体验生活,这感觉也挺不错的,对于丁凌来说,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红尘炼心呢?
他并不拒绝这样的生活。
最起码短时间内他觉得挺新鲜的。
如是想着。
丁凌就要开始吃菜,却不料突然窜过来一人,用脏兮兮的手,毫不避讳的就抓起一只鸡腿飞快‘添’了一口不说,又拿起其他肉各自添了一口。
然后笑嘻嘻的看着丁凌:
“兄台,我替你尝了,这肉味道真不错。够劲。你尝尝看。”
他把装肉的碗推到丁凌面前。
丁凌皱眉看他。
他也不介意,反而依旧嬉皮笑脸的说着:
“你不吃啊?不吃那我吃了。”
说完。
就把碗又拿到了自己面前,伸手拿起鸡腿就要啃。
“慢着。”
丁凌道:
“你谁啊?”
他已经有所猜测了。
果不其然,不待面前男子说话,已经有人在喊了:
“这厮是刘季。最喜欢吃人东西了。刘季,你这是第几次了?你害不害臊啊?!”
是店老板在喊话。
刘季是个不修边幅,邋里邋遢,貌相普通的中年男子,闻听老板这话,他嘿嘿笑道:
“我看这位小兄弟一表人才,华服披身,显然是家有余财。我刘季穷的每天吃不饱。也只能吃些别人不吃的饭食了。小兄弟……”
刘季‘眼巴巴’的看着丁凌,笑道:
“这肉你不吃了。不如给我吃吧?”
丁凌摇头,伸手就要去把菜碗拿过来,不料刘季按的死紧,丁凌也不好显露神通,只是皱眉:“你什么意思?”
刘季这才尬笑着松了手。
丁凌顺势拿起菜碗,站起,往窗外一扔,啪!菜碗砸在几只流浪狗的面前,流浪狗先是吓了一跳,等闻到肉香,不由的双目放光,汪汪汪大叫着冲了过去,抢吃了起来。
刘季看到这一幕,不由一怔,继而眼中闪过一抹阴沉、不忿!
但很快,他这一抹不快被他收敛了起来,他笑呵呵的看着丁凌,道:
“小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
“看不懂吗?”
“我看不懂。”
刘季的笑脸绷不住了。他怎么可能看不懂?他只是想看看这外来人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物!想试探一下。
“那我跟你直说了吧。”
丁凌轻呵一声:
“我宁愿给狗吃,也不愿意给你吃。所以,请你离我远点。”
此言一出。
四方哗然,议论纷纷。一个个看向刘季,指指点点。
刘季的一张脸彻底绷不住了,瞬间铁青一片,他上下打量了丁凌两眼,气极而笑道:
“小子,你浑身上下看着没有二两肉,没有想到还挺有骨气的。就是不知道你底气在哪里?谁给你的胆子,一个外乡人敢在外这么嚣张?”
“……”
丁凌看傻子似的看了眼刘季:
“我的肉,我愿意给狗吃就给狗吃。这关你什么事?这事你也要管?”
他拍了拍桌子:
“老板,再上两碗肉。”
“好嘞。”
店小二立刻端了两碗肉过来。
刘季见此,面色稍有缓和,一度以为丁凌是要给他一碗,以此缓和关系。
但谁料,丁凌又把两个碗扔出了窗外喂狗。
“……!!”
小二目瞪口呆。
刘季一张脸瞬间阴沉了下来,他深深的看了眼丁凌,转身拂袖而去。
丁凌如此侮辱他。
这事没完!
他不久前听说这‘富贵客栈’来了个豪客,‘一掷十金’,给钱相当痛快,便动了心思,观察了两天,发现丁凌是个外乡人,且毫无武功,文弱至极,便有了想法,当即便上门试探,却不料是这等结果,刘季岂会善罢甘休?
店老板显然也看出来了,等丁凌上楼时,立刻来劝谏丁凌,让丁凌赶紧走。
丁凌问原因。
店老板看了看左右,低声说道:
“这刘季是这沛县出了名的无赖。但他口才好、又看着讲义气,所以聚集了一帮孔武有力的汉子,你开罪他,就等若得罪了这一批人,没好果子吃的。趁着刘季还没有把这批人聚集起来,你赶紧骑马出城,离得远远的,他们肯定追不上。”
丁凌笑着道了声谢。这店老板倒是好心。
店老板说着话,还掏出了一些银子:
“这是找给你的。本来还想多留客官住几天。但现在看样子不行了。你快走吧。”
丁凌没接钱,只是说道:
“行。我走。”
本来就准备今天走的。
既如此。
那就走吧。
“呼。”
店老板松了口气,还要把钱给丁凌。丁凌摇了摇头,店老板见此,也只能收下,当即便转身去替丁凌准备了不少的干粮、水,顺带着还送了套衣服、一柄剑给丁凌,都放在了马背一侧的背囊中。
丁凌道了声谢,上马就走。
哒哒!
马蹄声中,丁凌渐行渐远。
店老板叹气,暗道:‘希望这年轻人能跑掉。’
沛县但凡有点见识的人都知道刘季的无耻、无赖、不好惹。他也不希望这大方、心善的年轻人栽在刘季的手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