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觉得只是几分钟,几秒。
当他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是一本本整整齐齐摆放着的线装书,那些书毫无破损的模样,全都散发着悠悠的书香,就像是骤然进入了一座古老的旧书店一样。
成功了吗?
林逸有些难以置信,毕竟这不是一本两本,而是七千多册!
林逸有些不太敢相信自己有这么强大的能力。
可是看着眼前这堆基本上旧貌换新颜的线装书,又不能不相信这是事实。
林逸试着想要从地上站起来,可是他忽然发觉自己双腿已经麻木,根本就站不起来。
不得已,他只好扶着身边的书架,这才努力地站稳身子,然后就觉得一阵头晕眼花,整个人差点又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这时候林逸才发觉有些不对劲儿,貌似这次自己用力过多了,整个人有一种精疲力竭的感觉。
当他打开书库的门走出去到时候,还没意识到,实际上他在这里呆了不是几分钟,几秒钟,而是整整三天,准确地说是三天三夜!
……
林逸回到自己的卧室,立马倒头大睡。
这一睡就是一天,直到他的肚子饿得咕咕叫,这才醒来。
醒来的他,感觉自己整个人就像是大病一场,有一种劫后余生的虚脱,连手指头不想动一下。
好不容易起身,冲了澡,洗漱完毕,又饱饱地吃了一顿早餐,这才觉得整个人又活了过来。
还没等林逸寻思着这事儿的前因后果,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开门就见曹一刀这家伙正一脸焦急地看着自己,嘴里说道:“林逸啊,这几天你去哪儿了,联系你也连不上,敲你门也没反应。”
林逸:“……”
隐约觉得事情不对劲儿。
“还好你没事儿,唉,可担心死我了---咦,你怎么……”老曹指着林逸的脸欲言又止。
林逸用手摸摸自己的脸,没什么呀。
“不是,是你的鬓角---你的鬓角怎么白了?沾了白面吗?”老曹说着还用手摸了摸林逸的鬓角,想要把那白色给擦掉。
见此,林逸急忙去照镜子,只见镜子中那个人依旧是自己,只不过这人的鬓角却是灰白一片,貌似比以前沧桑了一点。
“怎会这样?”林逸摸着自己的鬓角,一脸诧异。
“我还问你呢,怎么一下子沧桑不少?”老曹也纳闷,林逸在他眼里可一直都是小帅哥,现在小帅哥变成了这样,那就不好笑了。
林逸怎么跟他解释?难道说自己修复书籍用力过度,以至于伤了元气?也不知道日后会不会恢复过来,海棠要是见了自己这副模样又做何感想。
就在林逸心思起伏不定的时候,老曹却托着下巴,歪着头,紧盯着林逸十分认真地说,“还别说,你这鬓角这么一白,整个人变得更有味道了,怎么说呢,怎么感觉你像是一本书,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古版真籍,内涵深不可测,目光更犹如宇宙般深邃……”
林逸:“……”
感觉蛋疼。
老曹见林逸不以为然,就忙道:“我说的可是真的,不是胡说八道---你看过刘德华演的那部《赌侠1997》没有,他在里面的白头佬造型就很有味道,不知道迷死了多少少女少妇,现在的你比他可强多了,我要是女人的话,看见现在的你也一定爱死了---怎么说呢,气质,主要是气质!”
林逸只当他在胡诌,却不知道老曹这次说了良心话,此时的林逸无论从言行举止,还有气质上来说,都比以前上了一个更大的台阶。
有人说过,男人就是一本书。
小男孩是童话书。
少年是科普书。
青年人是武侠书。
成熟有气质的男人才是珍本古籍。
此刻的林逸,就像是一本书,并且是独一无二,绝世无双的绝世珍本!
……
“你来找我不会是为了拍这些马屁的吧?”林逸问道。
“当然不是,我不是说过了吗,要介绍人过来买书,你看怎么着?”老曹这才想起自己今天来这里的目的。
林逸笑笑,说:“那好,既然他们感兴趣,就让他们看看吧,如果他们能够一口吃下的话……”
“就那些破书,谁怕呀!”老曹可没把林逸这话当真。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