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铛!”
半空中一声大响,枪戟相交之际,呲溜溜爆出一串的火星。
刘璋仗着马快的优势,这一枪气完势足,一枪崩开,两骑随即错开。
相对刘璋,对面少年却是粹不及防,战马喺律律长声嘶鸣之际,踏踏踏向后直直退出四五步。
少年面上涌起羞怒之色,这一击令他吃了个小亏,两臂微微有些发麻。
眼见对面刘璋圈转马头再次奔来,哪还肯再给他机会?也是叱喝一声,催马迎上。手中大戟斜刺举起,闪着寒亮的小戟锋刃,自一个极刁钻的角度,斜斜切向刘璋脖颈处。
刘璋目光凝如实质,噬血枪平端身前,二马临近之际,枪尖蓦地挑起,已然搭上大戟戟身。
手中暗劲儿往后一拉一推,大戟的劲力卸掉。
随即,脚下轻点马腹,火云驹疾趋而进。手中噬血便顺着大戟戟身疾划而下。这一刻,长枪当成了鞭使,唰啦一声,已是砸向对方太阳穴。
这种马上单挑对决,并不是如同小说里写的那样,什么这招式那招式的。靠的就是马力、速度、反应和力量。一招一式互换之际,生死便在须臾之间。
至于那些个纷杂的招式,却是用在军阵中,靠着马速,以纷繁的枪势展开,最大面积的将周边的敌人刺伤,或者逼开。
所以,今日之战,刘璋得了火云驹之助,实在是占了莫大的便宜。
马上交战,战马就是大将的腿和脚。一匹能与马上将配合沟通的战马,无疑是奠定胜利的坚固基石。这也是诸多大将,对良驹骏马钟爱的原因了。
那少年将军吃了马匹差太多的亏,不由的心下郁闷到了极处。眼瞅着刘璋枪急马快,总是落后半拍,不由气的厉喝不绝。手中大戟斜削的力道被卸去,只得变削为推,堪堪将噬血挡了出去。
两马再次交错而过,转瞬已是两个回合过去。
PS:推荐大家一本书,呵呵,是一位小妹妹的大作《帝妃媚》,喜欢的朋友去捧下场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