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怒号,万里彤云。天际间大雪纷扬,远山近川俱皆笼在苍茫之中,天地一片素白。
临近岁末,又值天寒地冻之季,人们大多都躲在家中,或围炉而坐,或烫几两老酒,取暖避寒。便是穷苦人家,也少有到户外走动的。
而这一天,冀州常山郡,通往真定县的驿道上,却有二十余骑,正顶风冒雪,扬鞭而来。
马上骑士皆皮帽狐围,披着一色的玄色厚重大氅。胯下也都是关外大宛良驹,四蹄奔腾之际,蹄声如雷,透着一股子剽悍粗犷之气。
骑队最前领头的两人,都是年约十七八岁的少年。露在皮围子外面的面庞,一个英挺,一个儒雅。胯下所乘的骏马,也比其他同行之人的更是神骏。一红一白,红的似火,白的如玉。
“大哥,前面便是真定县城了。”
白马轻嘶声中,马上英挺少年勒住坐骑,转首对着红马上的少年抱拳说道。随着他的止步,众人齐齐勒住缰绳,二十几匹马同时停步,却无一丝凌乱。
“小弟所居的赵家村,便在城东外五里处。咱们是先在城中休整下,还是直接去小弟那边?”
“刘璋哥哥,这风雪好大,还是先歇歇再走吧。”不等红马上少年回话,边上一个身材娇小的人开口抢先说道。抬首处,一张芙蓉玉面显现,却是一个面相娇憨的少女。
这一队人不是别个,正是从关外而回的刘璋一行。
当日与高顺、张辽等人分手后,刘璋带众人先回了晋阳。鉴于今后都要长久留在汉地,他便出重金,给安琪儿并十八亲卫全数换上了汉装,自己与赵云也特意去了一趟匠作铺子,打造了两杆长枪。
赵云果然钟爱白色,打造的便是一杆亮银虎头枪。而刘璋却是别出心裁,选了上好的精铁,打出了一杆可伸缩环套的玄铁枪。
平日不用时,以暗扣相勾,便成三尺长短,如佩剑一样,悬于腰间。用时,只要压下压簧,使暗扣缩进,抖动间就会变成一杆丈五长的大枪。
以他数年精研墨氏精义的积累,于匠作机巧上,当世几已不做第二人想。此番设计这把兵刃,不过牛刀小试罢了。枪成后,刘璋为其取名:噬血。
赵云与安琪儿见他这把噬血极其巧妙,都是艳羡不已。安琪儿却指摘他给这枪起的名字不妥。
说是这般巧妙之物,不该用如此血腥的名字。只是当她看到那枪的三棱形锋刃时,不由激灵灵打个寒颤,再也不多说半句了。
等到诸事已毕,已是五日后了。众人仍是穿太行井陉而过,十几天后,踏上了冀州地界。
期间,刘璋去五云峰走了一趟,却见竹屋依旧,但童渊已然不知所踪了。回来与赵云说起,二人都是唏嘘不已。知道这是师父不想再为尘俗之事牵绊,有意躲了。